馬政府好凱 補助中國研究生每月3萬

轉載自由時報2010-7-3頭版新聞

〔記者曾韋禎、蘇永耀/台北報導〕政府企業實習方案補助台灣的大學畢業生就業,每月只能領取兩萬二的薪水,但陸委會卻補助來台撰寫學位論文的中國研究生每月三萬元、來台藝術家每月六萬三千元的生活費,引發網友的反彈。已有網友在臉書成立專頁,抗議馬政府媚中。

中國藝術家 每月補助6.3萬

陸委會昨晚解釋,我方也有補助台灣研究生到中國大陸做學位論文研究或蒐集資料,一年補助經費兩邊都是四百萬元,並未獨厚對岸。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斥,這根本就不是補助,而是圖利;多數台灣家庭每月的開銷都不到三萬元,為什麼政府面對中國總是這麼慷慨?不只中國研究生來台是陸委會補助,台灣研究生赴中國也是陸委會在補助,這樣對等嗎?

提供相關補助的中華發展基金,是陸委會所屬的非營業基金,成立於民國八十三年,主要辦理促進及補助兩岸民間交流,今年度預算約六千萬元。

批踢踢網友tetsuro昨指出,依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補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台撰寫學位論文作業要點,每位來台研究的中國研究生,每月可獲政府補助三萬元的生活費,還補助其機票費、指導教授費及保險費。然而,台灣的大學畢業生只能月領兩萬二。

綠批馬圖利 網友連署抗議

網友kochs表示,不只是研究生,中國青年藝術家更可依照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補助辦理大陸青年藝術家、作家來台駐點計畫,每位來台的中國青年藝術家、作家,每月可獲得政府補助六萬三千元的生活費;還補助其機票費、證照費、創作材料費、成果發表會費等多項費用。

對此,網友紛紛痛批誇張。HappyNegro諷,原來騜政見的六三三是補助陸生三萬元。也有網友因此在臉書成立連署專頁,呼籲各界打電話、發電子郵件去向陸委會抗議。連署專頁成立不到六小時,就有超過五百人連署響應。

陸委會:沒有獨厚中國人

陸委會文教處長陳會英昨晚說,來台就讀的大陸學生,政府不編列獎助學金,但中華發展基金補助大陸研究生來台撰寫學位論文,是屬兩岸「專業交流範疇」;這與大陸學生來台就學之性質並不相同,所以陸委會並無補助陸生來台就讀,也未違反三限六不配套政策。

另外,陳會英說,中華發展基金亦每年獎助台灣研究生赴大陸研究,包括機票費;每月兩萬五千元的生活費;每人兩萬元的資料費,並無獨厚大陸學生的情形。

至於中國青年藝術家、作家來台駐點每月給予六萬三千元的生活補助,陳會英解釋說,這是今年才新增的項目,且是「上限」額度,至多補助四個月,主要是針對文創產業。

他強調,政府亦每年補助我學者專家赴中國大陸講學,生活費部分每月約六萬三千元,顯無獨厚大陸人士。

 

轉貼網路訊息

吳敦義的粗口會比鄭弘儀少嗎

鄭弘儀罵得好

替台灣學生爭口氣吧

補助中國生,陸委會才是混淆真相
 
  鄭弘儀為了馬政府補助中國學生每月3萬元,怒飆他馬的,趕羚羊。陸委會說:現 行「中華發展基金」補助大陸研究生來台寫論文,是屬於兩岸交流,補助時間只有1-2 個月,這是民進黨時期的政策,過去民進黨政府執政時,每個月最多補助42千元,馬 政府上任後調降為3萬元。且民進黨時期的核准率為41%,現在馬政府只有22%。【註 1】     如果去比較舊版的「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獎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臺研究作業要點」
和馬政府新版的「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補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臺撰寫學位論文作業要 點」,可以發現陸委會根本在混淆視聽。
  1.舊版作業要點,是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九次管理委員會議通過。注意 哦!1995年是國民黨執政,由國民黨訂的政策,怎可以說成「這是民進黨時期的政 策」?「中華發展基金會」由陸委會撥款成立,目前該會所為當然與馬政府有關。 
  2.這個要點,民進黨時期是有修正三次,最後一次是2008225日陸文字第 0970001669號函核定。其中對獎助,規定是:「生活費:每月新臺幣貳萬元。」另外有資料費,是每人二萬元,不是每月哦。不知所謂「每個月最多補助42千元」,從何說 起? 
  3,馬政府把「獎助」性質改成「補助」,每月生活費改為3萬元,但取消每人的2萬資料費,如果以二個月為一期,其實兩者給的錢差不多。問題是,我仔細看了要點 的新舊版,找不到「補助時間只有1-2個月」的條文,只有「並於本會核准同意補助之 當年度內完成,在臺期程不得少於一個月,且不得申請延期至下一會計年度辦理。」的規定。換言之,所謂「補助時間只有1-2個月」,也是陸委會在避重就輕的謊言。
  如果以一學期四個月來算,馬政府給12萬,扁政府給10萬,這是調升,怎會是 調降呢? 
  4,所謂「核准率」,要看申請的件數,假如扁時代申請10件,通過4件,核准 率40%;而馬時代申請100件,核准20件,核準率是20%。請問,如此一來, 講什麼核准率有意義嗎?陸委會有膽就公布扁八年通過幾件,馬兩年來通過幾件? 
  據統派網客提供的資料,民進黨執政期,核准72人,國民黨執政,核准了48人。換 言之,扁時期一年只核准9件,馬政府一年就核准24件。不僅人數增多,連補助都增 加了。一年多15人,多花了多少錢呢?難道台灣人很慷慨,甘願當盼仔? 
  在阿扁時代以前,中國研究生申請來台,只是蒐集資料,寫原來的論文,不能拿學 位、修學分。人數少,利益不多,短期就走人,所以扁政府延續前朝政策,加以續辦,影響不大。 
  馬政府上台後,修改辦法,改成每月3萬元,在「陸生三法」通過後,還可以修學 分,拿學位,這難道不是變相的補助來台讀書的中國學生嗎?鄭弘儀罵他,理所當然。
 
  尤其99學年度開學後,連台大研究生的獎助金都縮水三分之一,每個月才領個幾 千元【註2】。馬政府的卻要給中國研究生每月3萬元,這如何叫人平心靜氣? 
  鄭弘儀一罵,「中華發展基金會」網站馬上把「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補助大陸地區 研究生來臺撰寫學位論文作業要點」下架【註3】,不久前上網去查,網頁顯示「對不起,您所瀏覽的網頁不存在」。 
 鄭弘儀一罵,陸策會和教育部馬上說該補助要點,應該取消了。如果沒有老鄭的一 句「趕羚羊」,我看馬政府這些羚羊,依然大方用台灣人的血汗錢,餵食他們祖國的 「草泥馬」學生。
  鄭弘儀罵得好,雖然在這充斥泛藍「偽善」的社會,你會被批好幾天!  ---------------- 
註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08/1/2gi4v.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08/1/2gi4v.html
註2: http://www.pac.nctu.edu.tw/Report/report_more.php?id=20187
 http://www.pac.nctu.edu.tw/Report/report_more.php?id=20187
註3:
 <http://www.mac.gov.tw/lp.asp?ctNode=6431&CtUnit=4511&BaseDSD=53&mp=103>
> http://www.mac.gov.tw/lp.asp?ctNode=6431&CtUnit=4511&BaseDSD=53&mp=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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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  
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獎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臺研究作業要點 
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九次管理委員會議通過 
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二十二日第十九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日第二十六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十三日第二十九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三十四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第四十八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第六十七次管理會委員會議修正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民國97225日陸文字第0970001669號函核定
 

 一、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大陸地區高等校院與學術研究機構 博、碩士研究生來臺研究,促進兩岸青年學術交流,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研究」係指來臺進行與所學專業相關之修習或資料蒐集。但不得依本 要點要求在臺灣地區之大學院校修習學分或取得學位。

三、本要點獎助對象為大陸地區高等校院與研究機構之在學博、碩士研究生。 

四、申請案件每年辦理兩次。申請人應於每年一月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或七月一日至八 月三十一日由其在臺接待之大學院校代向本會申請。每人限申請一次。 

五、申請人應備齊下列文件各二份,由在臺接待之大學校院備函(由校長署名)代向本 會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一,由申請人親自填寫)。 
(二)在學證明。 
(三)研究計畫書(格式如附件二)。
(四)碩士或大學學位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成就證明影本。
(五)申請人導師及接待學校同意指導之副教授以上人員各一人之推薦書(格式如附件
三,由推薦人填寫)。 
(六)接待學校接待計畫書(格式如附件四)。 
本會於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及十一月三十日前,公布審查結果。 

六、獎助經費項目如下列: 
(一)機票費:按實際往返地點經濟艙票價計算,其經費上限由本會另訂之。但不包括
大陸地區內陸交通費及行李托運費。 
(二)生活費:每月新臺幣貳萬元。 
(三)資料費:每人新臺幣貳萬元。 
(四)臺灣地區教授指導費:每月新臺幣參仟元。 
(五)學校學生宿舍費:核實報支。 
(六)證照費: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繳納之來臺旅行證費用。 
(七)保險費:依來臺之天數,以每人投保新臺幣肆佰萬之保險費核算。 
前項經費獎助人數、項目及期程,依本會實際需求核定。生活補助費,依財政部函釋, 無須扣繳所得稅。 

七、獎助經費分兩期撥付。第一期款由接待學校與本會辦理簽約後,於受獎人確定來臺 研究二週前,由學校檢附三分之二獎助款項領據及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入境文件請領並轉 發受獎助人,第二期款應於研究結束時檢具下列文件提交學校彙整後請領,並辦理核銷 手續: 
(一)第二期獎助款領據(由接待學校出具)。 
(二)來回機票票根正本、購票證明及受獎助人簽收之機票費領據(若以機票票根影本
 
核銷者,必須另附接待學校出具之無法取得單據支出證明)。 
(三)保險費收據。 
(四)學校開立之住宿費收據。 
(五)臺灣地區教授簽收之指導費收據。 
(六)受獎助人簽收之生活費及資料費收據。 
(七)來臺旅行證費用收據正本。 
(八)研究心得報告二份(報告內容應包括行程紀要、研究心得、對兩岸交流看法、結
語與建議。字數以五千字為原則)。 
申請人於來臺研究同一期間,同時向本會、其他機關()、團體申請補()助來臺研究 或從事其他活動並獲同意者,本會得視其補()助情形,核定獎助項目及經費。 

八、本獎助以會計年度為準,受獎助人應於本會核准同意獎助之當年度內完成研究。研 究期程不得少於一個月。 獎助人如有特殊原因,無法於前項期間完成研究者,接待學 校應徵得本會書面同意後,得延至下一會計年度辦理。 

九、接待學校應於校區內提供宿舍,接待大陸地區之研究生,並給予學習及生活上之輔 導,以及其他必要之協助。 

十、受獎助人來臺研究者其申請入境事宜,依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 法」及「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受獎助人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如有違反本要點或相關規定或從事與許可入境事由 不符之活動者,本會得撤銷或終止獎助,並依相關法規處理。 
_____ 
馬版: 

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補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臺撰寫學位論文作業要點 
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九次管理委員會議通過 
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二十二日第十九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日第二十六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十三日第二十九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三十四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第四十八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第六十七次管理會委員會議修正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民國97225日陸文字第0970001669號函核定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民國981116日陸文字第0980023570號函核定 

一、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本會)為促進兩岸青年學術交流,鼓勵大陸地區 (不含香港、澳門)高等校院與學術研究機構博、碩士研究生來臺進行撰寫學位論文之 研究資料蒐集,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補助對象為大陸地區人民且就讀大陸地區高等校院與學術研究機構之在學 博、碩士研究生,必須修畢學位學分二分之一以上者。 

三、申請案件每年辦理兩次。申請人應於每年一月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或七月一日至八 月三十一日由臺灣接待學校代向本會申請。每人限申請一次。 本會得訂定重點研究主題,於每年一月一日、七月一日前公布。 

四、申請人應備齊下列文件各兩份,由臺灣接待學校統一彙整造冊並備函向本會提出申 請: 
(一)申請名冊(格式如附件一,由臺灣接待學校統一造冊)。 
(二)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二,由申請人填寫)。 
(三)學校系、所出具在學證明及修畢學位學分二分之一之證明文件。 
(四)計畫書(格式如附件三,必須說明來臺之理由)。 
(五)博、碩士歷年學習成績證明正本,學位證書與學經歷文件影本及其他學術性著作 或已發表之學術論文影本。 
(六)申請人導師及臺灣接待學校副教授以上各一人同意指導之推薦書(格式如附件 四,由推薦人填寫)。 
(七)臺灣接待學校計畫書(格式如附件五)。 
本會於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及十一月三十日前,公布審查結果。 
五、補助經費項目如下列: 
(一)機票費:按實際往返地點經濟艙票價計算,其經費上限由本會另訂之。但不包括 大陸地區內陸交通費及行李托運費。 

(二)生活費:每月新臺幣參萬元。 
(三)臺灣教授指導費:每月新臺幣參仟元。 
(四)保險費:包括意外身故及殘廢、意外傷害醫療及疾病住院醫療費。依來臺天數, 每人投保新臺幣肆佰萬元之保險費核算(臺灣接待學校應以要保人身分代辦投保手續 )。 
前項經費補助人數、項目及期程,依本會實際需求核定。生活補助費,依財政部函釋, 無須扣繳所得稅。 
六、補助經費分兩期撥付。第一期款由臺灣接待學校與本會辦理簽約後,於受補助人確 定來臺兩週前,檢具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受補助人入境文件影本及補助經費三分之二款額 之領據備函請領並轉發。第二期款應於研究結束一個月內,依契約規定,檢具下列文件
 
備函請領,並辦理核銷手續: 
(一)第二期補助款領據(由臺灣接待學校出具)。 
(二)來回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者代收轉付收 據、登機證存根及受補助人簽收之機票費收據。 
(三)受補助人簽收之生活費收據。 
(四)臺灣教授簽收之指導費收據。 
(五)保險費收據正本及要保書影本。 
(六)心得報告一式兩份(報告內容應包括行程紀要、成效與收穫、對兩岸交流看法、 結語與建議。字數以五千字為原則)。 
申請人於同一期間,同時向本會、其他機關()、團體申請補()助來臺或從事其他活 動並獲同意者,本會得視其補()助情形,核定補助項目及經費。 
受補助人於完成學位論文後,應提送本會兩冊並書明補助單位,以供參考。  
七、本補助以會計年度為準,受補助人來臺往返期間,應具在學學生身分,並於本會核 准同意補助之當年度內完成。在臺期程不得少於一個月,且不得申請延期至下一會計年 度辦理。若因故不能來臺,應於事前由臺灣接待學校以書面函知本會,並返還已領之全 部費用。  
八、臺灣接待學校對大陸研究生給予學習與生活上之輔導,及其他必要之協助。但大陸 研究生不得依本要點要求在臺修習學分或取得學位。  
九、受補助人來臺入境事宜,由臺灣接待學校依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 法」及「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十、受補助人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如有違反本要點或相關規定或從事與許可入境事由不 符之活動者,本會得撤銷或終止補助,並依相關法規處理。  
十一、本會就補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臺計畫執行、報告內容、辦理成效、建議事項等進 行考核作業。 
臺灣接待學校對本會撥付之補助款項,會計簿籍應登錄完善,記帳憑證並應妥為保管, 以備審計機關必要時派員查核。

扁政府時代沒有大量開放中國學生,陸委會說扁政府核准幾件申請案,核准率多高根本 毫無意義! 

但馬英九上台後,台灣已經大量開放中國學生來台,台灣校園到處有中國學生進來享受 台灣的教育資源,如果鄭弘儀不犧牲自己、對馬政府傾中政策形成壓力,接下來就是準 備大量補助中生了!台酒的韋端都可以補助中國亞運4億,補助高雄世運0元了,馬政府 有什麼做不出來的?哪天中生在台灣發生意外,在馬政府的庇護下,是不是還可以申請 國賠!? 
...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6014&postdays=0&postorder=asc&st art=45>
 
再整理一下這幾年來,馬英九怎麼在浪費我們的納稅錢: 

馬政府每年納稅人4千萬養兩隻貓熊: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0470&postdays=0&postorder=asc&st art=15>
貓熊抵台,國旗藏起來!

馬政府已經開始編列57億蓋金門大橋: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
 t=15462&highlight=%E9%87%91%E9%96%80%E5%A4%A7%E6%A9%8B
>
57億去填海?二等縣 民替一等縣民蓋橋? 

南投縣政府當大爺花400萬請中國觀光客吃飯: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6006>
中國陸客團請不完 南投縣政 府吃不消 

台北市政府花79億元搞曇花一現的花博會: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86553>
拋棄型花博!79億元的曇花 一現(應該修正為花120億以上

台北市政府花13.5億搞貓纜,結果還在停停走走: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574>
貓空纜車又出包了! 

台北市原預算328億蓋柵湖捷運線,結果工程款增加到670億元,目前常當機、有燒焦味,甚至會火燒!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2301> 北捷內湖 線、木柵線,又出包了! 
每年800億的警察治安預算,結果警察毆打、搶奪拿國旗的納稅人: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9537&start=0>
中正一分局女警稱上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衛生署花了超過28億以上的經費採購國光問題疫苗,施打後死傷累累,剩下900萬劑價 28億疫苗,沒人要打: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3810&postdays=0&postorder=asc&st art=315>
國產H1N1疫苗能打嗎?馬政府26日突然宣布停打 

公股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獲利近八億元,官派董事長竟擅自私吞: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5564&start=0>
公股賺8億,馬蕭後 援會副執行長私分7千萬 
台中縣長黃仲豪華團日本考察8天,一個人要價10萬,19人花了經費190萬元: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5815&highlight=%E5%8F%B0%E4%B8%A
 D%E7%B8%A3
>
無恥的台中縣府團隊! 
 
苗栗縣政府斥資9千萬元蓋馬奮館,17千萬擴寬連外道路: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7406>
劉政鴻應該幫馬英九蓋「嘴砲館」 

公股台灣菸酒公司,贊助高雄世運0元,台北聽障40萬,中國亞運4億:
 <http://74.125.153.132/search?q=cache:rjZqpBPaQwAJ:www.jkforum.net/archiver/
 tid-1188258.html+%E9%AB%98%E9%9B%84%E4%B8%96%E9%81%8B%E6%9C%83%E5%8F%B0%E7%8
 1%A3%E5%95%A4%E9%85%92&cd=8&hl=zh-TW&ct=clnk&gl=tw
>
台北聽奧40萬 高雄世運0 /中國廣州亞運4 

國營企業還得補助來台表演的中國歌劇「杜蘭朵公主」3百萬: <http://www.news100. com.tw/viewtopic.php?t=15742&highlight=%E5%BB%A3%E5%B7%9E%E4%BA%9E%E9%81%8B>
 
國營企業 3百萬贊助「中國杜蘭朵」 

馬英九送了至少台幣10億以上給中國上海世博會蓋台灣館,結果被矮化為中國的省館!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6149> 上海世博會蓋台灣館 
馬政府去年上台一年多,擴大內需舉債2300多億,錢花到哪裡去了?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3177&highlight=%E6%93%B4%E5%A4%A
7%E5%85%A7%E9%9C%80
>
就任一年舉債破5千億!李述德被嗆下台 .

放著台灣學生自生自滅,花大錢去補助中國學生,這就是口口聲聲愛台灣的中國國民黨!  放著高雄世運不補助,竟然去補助中國亞運4億元,這就是口口聲聲愛台灣的中國國民 黨! > 放著宜蘭兒童童玩節不照顧,竟然拿10億去中國上海蓋【台灣中國館】,這就是口口聲 聲愛台灣的中國國民黨! 
放著聯勤或台灣自製的高品質煙火不買,花2100萬去買中國製的煙火,這就是口聲聲
 
愛台灣的中國國民黨!... 

台北花博今晚史上最大【煙霧秀】!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8053>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8053 

〔據統派網客提供的資料,民進黨執政期,核准72人,國民黨執政,核准了48人。換言之,扁時期一年只核准9件,馬政府一年就核准24件。不僅人數增多,連補助都增加了。一年多15人,多花了多少錢呢?難道台灣人很慷慨,甘願當盼仔?〕
正確資料出來了,自由時報: > > 陸委會統計,前總統李登輝執政時期,四年共獎助中國研究生來台八十一人,金額約三 百四十萬元;獎助台灣研究生赴大陸共計七十二人,金額約兩百九十五萬元。 >
民進黨執政八年期間,獎助中國研究生來台共三百五十二人,金額約一千四百七十五萬元;獎助台灣研究生赴中國共三百四十二人,金額約一千三百九十八萬元。國民黨重新 執政,至今三年獎助中國研究生來台共計一百七十七人,金額約六百八十五萬元;獎助> 台灣研究生赴中國計一百三十五人,金額約五百七十六萬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9/today-p1-4.htm 

  阿扁:352/8=44(一年) 
 
馬九:177/2=88(一年) 

馬是扁的2倍多。

 看到這兩天的討論,想起去年88水災時的旗山,有許多學生是為了學費、生活費,差點 喪命在大水中,如果父母親有好的收入,大可不必在颱風夜為著時薪90元,冒著強風暴 雨出去打工。 
由於經濟不景氣,失業嚴重,台灣大學生就學款的比例已經創新高,太多人背負著債務在就學(有人說他們是自願的,我說不見得,因為現在找工作都是要求大學畢,你不拿 個大學文品,連投履歷的機會都沒有),馬政府放著台灣學生自生自滅,卻猛照顧中國學生,這種棄台保中的政策,被諫譙算甚麼呢?
去年88水災署立旗山醫院上百具屍體,一具具排在一起等著驗屍,想像一下那是甚麼樣 的場景和畫面,由於是禁區沒人能進去拍攝,如果有,只要一張照片,大概就可以讓馬
 
英九跟【諫伊娘】畫上等號了! 

20090812 的旗山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2796&postdays=0&postorder=asc&st
 art=0>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2796&postdays=0&postorder=asc&sta
 
這次參予旗山災後復元工作,聽到學生轉述當天水災的許多遭遇,其中幾則是這樣描述的: 
在旗山麥當勞打工的同學說,那晚旗山溪就在他們旁邊潰堤,大水直接衝進來,所有顧 客和工讀生全往2樓衝,後來發現1F有小朋友卡在樓梯的泥寧中,同學們立刻回頭下 樓,奮不顧身的把那個小朋友拉上來... 另外一則是在麥當勞附近85C打工的同學,那天大水來時,他們沒有2F可以跑,只好 趕快站上櫃檯墊高身體,結果水位一直上漲,直到胸部才停止,整個身體泡在洪水裡,最後被救了出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10/today-o3.htm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10/today-o3.htm 

陸委會不應混淆真相 
老皮蛋 

陸委會聲稱:補助中國研究生是民進黨時代的政策,馬英九上任後從四萬二減為三萬 元。並以此指責鄭弘儀刻意混淆真相。陸委會的說詞是真相嗎? 

事實上,補助中國研究生政策從一九九七年開始實施,當時是國民黨執政、陸委會主委 是張京育,他並非李登輝人馬、更不是民進黨;當時的國會也是由國民黨掌握絕對多數。民進黨時代並未廢除這項政策,確有可議。但不能稱其為民進黨時代的政策。我們
 
可以說:陸委會才是刻意混淆真相。 
此外,民進黨執政時,台灣失業率比現在低、貧富差距沒那麼嚴重,付不起學費的大學 生也比較少。而且民進黨執政八年,核准中國研究生來台三五二人,平均每年四十四人。馬政府上台至今兩年五個月(陸委會誇大為三年),核准中國研究生來台一七七人,平均每年七十三人,遠高於民進黨時期。從四萬二減為三萬也是今年的事,並非「馬上任後就減少」。所以說:陸委會從頭到尾都說謊。 
這筆錢雖然不多(每年約兩百萬元),遠少於花博幾分鐘的煙火費用(兩千萬至四千六
 
百萬元的說法都有);但「現在」許多台灣學生付不出學費,這政策更應該被批判。也 虧得鄭弘儀驚天一罵,引起社會注意,陸委會才願意改弦易轍。 
(作者為超克藍綠部落格寫手, <http://www.wretch.cc/blog/cliquer> 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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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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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中國生,陸委會才 是混淆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