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嗎?
極盛時期年產超過8萬立方公尺材積的大元山林場,遠遠超過現今聞名的太平山林場(新太平山林場),是全台灣產量最多的林場,竟然慘遭除名的命運,民國68年之後便被林業單位捨棄,未在任何報章雜誌或媒體出現。
即使是民國63年大元山林場裁撤時,整個蘭陽林區管理處(後更名為羅東林區管理處,現更名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總產量只剩4萬5千立方公尺,太平山僅1萬5千立方公尺,大元山比太平山林場還多5千立方公尺,仍達2萬立方公尺,太平山林場產量只是大元山林場的75%。其餘產量是當時新設的和平工作站,經蘇花公路在和平溪口入山。
大元山林場真正的浩劫是在民國63年裁撤之後,究竟是那些因素造成大元山林場遭遇如此不見天日的悲慘命運?
「礦工是未死先埋,林工則是死了未埋。」簡短二句道盡台灣苦難時期最艱險的工作,一旦進入就需與死神拚搏。這樣的景象是臺灣社會中被湮沒的歷史記憶。
礦工在昏暗不見天日的坑道,重複著危險的挖煤工作,為的是養家餬口,工作時內心所冀望的,僅不過是平安出坑。同樣的在深山峻嶺的山區,林工們,忍受著危險與艱困的工作環境,重複著危險的伐木工作,為的也是饘粥以餬口,工作時內心所冀望的,不過也僅是能平安返家。這樣的情景,是臺灣各林場中無法想像的歷史創傷。
但礦工與林工二者相比,礦區通常接近容易接觸平地,又有電影媒體宣傳和文學作品的助力,因此礦工生活早就耳熟能詳。但伐木工深居高山,加以入山需辦理「甲種入山證」,若提不出正當理由根本無法進山,社會人士以致無法接近,深山裡種種情事,至今外人甚少知曉。
即使辦妥甲種入山證,要如何查驗相關資料是否正確無誤。林木散佈在深山茂林中,山中芒草、劍竹密佈沒有途徑,荊棘遍山遍地,工作十分危險,況且巉巖聳矗,峭壁高懸,山澗阻道,溪流湍急,加以海拔1000至2000公尺茂密森林的「霧林帶」經常煙雨迷濛,視野渺茫,稍微疏忽就可能鑄成干古餘恨。
誰願意冒著生命危險前往執行查驗任務?
《相關甲種入山證請進入瀏覽【當年不能做的事!】你不能隨便去山區》
民國62年大元山山地運材鐵路晴峰線與太平山山地運材鐵路三星線於中興崗接軌,兩線接軌也註定大元山林業即將結束,民國63年裁撤的命運。
主因是大元山林場翠峰湖附近山區紅檜、台灣扁柏林木開採已經枯竭,必須更深入和平溪,因此蘭陽林區管理處(後更名為羅東林區管理處,現更名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決定將集材機組遷往和平工作站,大部分員工隨之移往。原本運材的交通工具機關車與索道人員編制龐大以及機具老舊維修不易,不合時宜,改以卡車運送原木,經蘇花公路至和平溪入山,決定將大元山許多鐵路與索道員工安置至新太平山林場或花蓮木瓜山林場。
另外考量的是歷史因素,早期大元山林場尚在分場時期是太平山林場的分場,從歷史與人文的角度思索,重要性無法與新太平山林場相比。當時太平山林場辦公處在羅東鎮竹林里,轄大元山分場、太魯閣分場、舊太平山分場和新太平山分場。民國49年羅東山林管理所與太平山林場合併成為蘭陽林區管理處,下轄三處辦公事務所:大元山工作站、加羅山工作站(舊太平山)、太平山工作站(新太平山),大元山工作站負責範圍為大元山林場,加羅山工作站負責範圍為舊太平山林場、太平山工作站負責範圍為新太平山林場。
相關《附錄一:蘭陽林區管理處‧太平山林場‧羅東出張所簡介》於篇末
大元山林場天然災害造成的破壞比新太平山林場嚴重也是考量因素,大元山四公里鐵路線靠近七號坑索道(翠峰索道)附近大坍方,山壁全面坍塌,每年颱風季節損害慘重,坍了就修,修了又塌,可以說是大元山最痛處,若無法搶修,木材無法下運,索道無法運轉,山區面臨斷糧 。民國58年,強烈颱風艾爾西大量雨勢造成番社坑溪上游大崩山造成大量土石滑落溪谷形成大型堰塞湖,隔日堰塞湖潰決,沖垮古魯集材土場大量原木流失,損失無法估量,也沖毀溪畔員工工寮,有多名員工及眷屬喪生,傷亡嚴重,蘭陽林區管理處心有餘悸,預測古魯土場已經無法使用,決定捨棄大元山運材的系統。
裁撤後的大元山林場命運是臺灣林業砍伐破壞最徹底的林區,以整治「殘材」名目進行作業,結果只能以「滿目瘡痍」來形容,甚至於殘留的樹根、枯倒木、挺立的白枯木都不放過,剝削得整座山赤裸裸的。
林場裁撤時,曾經是運材的機關車、索道、鐵軌、枕木、橋樑、員工宿舍及工寮、集材機具,無一不被視為斂財對象,全部以廢鐵、廢料包給廠商處理。連被視為最健康、品種優良 刻意保留下來,準備將來摘取種籽,育苗造林的樹木,也在此次拆除行動中被砍伐殆盡,廠商視若無睹的行徑,讓人不得不懷疑是政商勾結。
最明顯的是:在接近晴峰索道發送點流籠頭的地方,有一棵直挺的巨大數千年樹木,需6人以上才能合抱,在約10層樓的高度才有樹枝分岔,應是紅檜,可惜被砍掉,是台灣林業見證的重大損失。
大元山工作站裁撤後,多數員工轉至和平工作站繼續工作,和平工作站沒多久也林業枯竭裁撤,員工多數在羅東置產,少數員工返回故鄉南投、彰化、嘉義。
大元山林場、太平山林場約略在1974年開始闢建「平元林道」,這條林道以太平山林場的土場為入山口,經太平山工作站、翠峰湖、大元山工作站,從大元山林場的古魯為終點出山口。林道闢建主要因素是直營林業結束,原木生產已非主要營利目標,改以觀光旅遊為主,方便遊客進出的交通做為考量。
但蘭陽林區管理處(後更名為羅東林區管理處,現更名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的直營已經接近尾聲,所轄大元山林場與太平山林場相繼裁撤,財源枯竭,為了籌措經費,無法負擔「平元林道」龐大的闢建款項,只能以整治「殘材」的名義進行。如此舉措造成大元山林場空前災難,地貌改觀,山河驟變,連大元山林場風光最壯觀美麗的「晴峰嶺」名稱也改成人人聞之色變的「遭難山」。
由於大元山林場比太平山林場的運材路線距離縮短60%以上,加以紅檜和台灣扁柏生長環境僅是海拔1000公尺左右,極盛時期生產材積遠遠超過太平山林場,「平元林道」闢建完成沿線眾多山嶺林木便成為山老鼠視為最理想的覬覦對象。
蘭陽林區管理為了籌措經費以處理「殘材」的名目進行「平元林道」闢建,民國65年(1976年)之後工程進行至大元山區翠峰湖之後,地表開始驟變被蹂躪得千瘡百孔,景象讓人扼腕嘆息。
大元山林場直營時期林木開發雖然採取「皆伐」政策,但考慮水土保持和育林保林,仍保留大片原始森林以及大批健壯育種的粗大林木。「平元林道」闢建以處理「殘材」支付興建款項的決定造成空前浩劫,「殘材」的定義過於籠統,沒有界定清楚,加以執法者過於寬鬆,讓廠商認為只要大元山林場開採剩餘的林木都是屬於「殘材」,都可以進行砍伐,於是得標者猶如掠奪者,舉凡保留的神木、樹母都被盡數砍伐,挺立的白枯木、傾倒在地的枯倒木都不放過、砍伐後殘留的根株(樹根)更以挖土機刨走當奇木販售。
「平元林道」闢建時太平山林場部分都以原索道位置做為依據,所經路線距離都在鄰近,最遠的白嶺索道也僅離白嶺神木下行溪谷約百公尺左右。大元山林場部分則完全不同,所經路線都以保留的未開發處女林地和刻意保留做為育種的「樹母」為主,以致造成晴峰索道的流籠頭(發送點)、著點和七號坑(翠峰)索道的著點、暗霧索道的流籠頭(發送點),甚至工作站、大元國小、四公里都距離平元林道超過1公里。
《詳情請瀏覽:遺害無窮的平元林道 》
隱藏多少不為人知的隱晦暗黑,多少年不見天日,1979年大元山林場除名,古魯撤守,大肆砍伐破壞,是台灣破壞最徹底命運最悽慘的林場。更造成現今處處山崩路斷,連狩獵都唯恐避之不及,翠峰湖以下的平元林道只能任其荒廢,難有人跡蹤影。
蘭陽林區管理處另闢「平元林道」的決策影響深遠,犧牲整片價值不斐的林木,最後卻換為現今林道公路多處坍方崩毀,還有整片山壁滑落溪谷的走山現象,導致林道無法使用的慘狀窘境,可謂因小失大。
大元山林場裁撤擔任蘭陽林區管理處處長是陳龍馨先生,民國66年(1977年)陳源長先生接任。
裁撤後,大元山林場辦公的事務所遷至山腳的古魯,擔任工作站主任的是林清池先生、 彭及國先生、林鴻忠先生。
蘭 陽 林 區 管 理 處 | 大 元 山 林 場 | |||
時間 | 處長 | 時間 | 工作站主任 | 備註 |
民國62年1月至民國66年8月 | 陳龍馨 | 民國63年 | 林清池(後調任太平山林場工作站主任,著太平山開發史) | 民國63年大元山林場裁撤,工作站事務所遷移至山腳古魯,以整治「殘材」的名義進行開發大元山林場所屬中興崗、晴峰嶺(後改名遭難山)、十六份山、望洋山、銅山以及太平山林場所轄三星山等山區的森林。 |
民國64年 | 彭及國 | |||
民國65年 | ||||
民國66年 | 林鴻忠(大元山林場最後工作站主任,曾任羅東林區管理處處長) | |||
民國66年9月至民國78年4月 | 陳源長 | 民國67年 | ||
民國68年 | ||||
民國68年大元山林場除名,工作站事務所撤除,繼續進行林業開發。 | ||||
民國78年5月至民國82年6月 | 陳錫三 | 民國78年7月林務局由事業機構及事業預算改制為公務機構及公務預算,正式宣佈禁伐全台天然檜木林,至此台灣林業正式結束長達76年之久的伐木養人政策。 蘭陽林區管理處於民國88年7月1日,因台灣省虛級化,隨林務局改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而更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民國112年8月1日,因林務局升格為林業署,更名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
大元山林場裁撤,民國68年最後一任工作站主任林鴻忠先生任期內,蘭陽林區管理處(後更名為羅東林區管理處,現更名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將大元山林場除名,將主要山區劃入南澳事業區,望洋山南坡及路尾和平溪流域劃入太平山事業區,並重劃林班,重劃後與原本大元山林場的林班編碼不同,位置、範圍、編碼數字都差異極大。
以《1976年蘭陽林區管理處集約經營區長期計劃統表》《蘭陽林區管理處68年度直營伐木跡地殘材清理預定區域殘材數量估計表》為例,可知大元山區飽受廠商破壞程度遠超過其他所轄工作站。如包含原大元山林場範圍的和區43~67林班,數字更為驚人。
《蘭陽林區管理處68年度直營伐木跡地殘材清理預定區域殘材數量估計表》的預估殘材僅一年便達一億五千百九十三萬元以上,以民國68年的物價,在羅東市區只約15萬左右便可以購置兩層鋼筋水泥透天厝,當時公務員平均月薪是6,000元(當時以「百萬富翁」形容富豪家庭,現在百萬只能算「普通戶」),超過億元以上是何等的天文數目。
這僅僅是68年度的殘材預估而已,其他年度又是何等天文數字?
民國63年(1974年)實施國有林事業區境界重劃暨林區經營範圍調整方案,依集水區整體經營原則將全省國有林43事業區合併為37事業區,3,761林班,面積1,550,308公頃,立木蓄積 189,956,260立方公尺;各事業區名稱多有調整增減,大雪山、集集、南投、竹山、東勢、新港、里瓏、太巴塱、北港溪、楠梓仙溪、大濁水溪、研海等名義不復出現,新見有和平、大安溪、延平、成功、立霧溪、玉山等名目。
民國65年(1976年),林務局將全省土地分劃為廿二集水區以利林業經營:淡水、頭前、中港、後龍、大安、大甲、烏溪、濁水、八掌、曾文、二仁、高屏、楓港、大武、台東、海山、秀姑巒、花蓮、立霧、和平、南澳、蘭陽(前此於民國54年原區分為十五集水區:淡水、西北海濱、大安、大甲、大肚、濁水、八掌、曾文、高屏、鵝楓、台東、秀姑巒、花蓮、東北海濱、蘭陽)。
探查大元山林場除名,蒐集多方資料,終於覓得當年知曉重要人士留下深具關鍵訪談內容,和大元山林場除名似乎有密切關係:
「當時,1974年有一個叫做事業區境界重劃計畫。意思是說,一個事業區就是一個集水區,水從山上留下來到同一條溪的山坡合起來的地方就算一個事業區。比如說太平山事業區、流到和平溪的就是和平事業區,流到南澳北溪、南溪的就是南澳事業區。重新用集水區的概念去劃分事業區,所以當時全台灣是同步進行,.........。」
但是「大元人」卻普遍認為如此說辭避重就輕,內容有待檢驗,是否有試圖逃避歷史追溯的罪愆﹖不得啟人有脫嫌之疑竇。
依上述,「流到南澳北溪、南溪的就是南澳事業區」,但翠峰湖和望洋山北坡屬南澳北溪集水區、望洋山南坡的山毛櫸步道屬南澳南溪集水區,為何不劃入南澳事業區,卻劃入了太平山?
「流到和平溪的就是和平事業區」,但晴峰山地鐵路路尾段中興崗山區屬和平溪集水區,為何不劃入和平事業區,卻劃入太平山?
太平山林場三星山區南坡屬和平溪集水區,為何不劃入和平溪集水區,卻仍屬太平山?
台灣只有一條太平溪,位於臺灣東南部的臺東縣,舊名大巴六九溪。宜蘭縣有太平溪嗎?太平山林場有多條溪流,為何不將太平山事業區依溪流集水區切割並予以異名?
台灣其他山區又是如何?
花蓮嵐山林場位在巴托魯溪集水區,為何仍是舊名?
阿里山林場、八仙山林場、林田山林場.........,為何都不依照溪流集水區切割並改名?
...........................。
怎麼只有大元山林場被割成碎塊,分屬羅東事業區、太平山事業區、南澳事業區、和平事業區等集水區,與慘遭除名是否有直接關係?
而且大元山林場還是台灣唯一被除名的林場。
大元山林場的除名,此等行政措施大違常理,讓人費盡心思不得其解,莫非當年有諸多無法道出的原因﹖只能以此匪夷所思的說辭方式隱瞞,一切只有等待羅東林區管理處公佈相關文件才能真相大白。
民國68年,大元山林場慘遭除名,古魯林道和平元林道並未隨之封閉。
現存航照圖顯示,當時以「殘材」的名目遭到蹂躪的大片林木,除大元山林場外,太平山三星線山區也難逃毒手之厄運。
當時盛傳牽扯的龐大天文數字的利益,令人咋舌,藏污納垢的官場文化,盤根錯節的利益轇轕,根深蒂固的官商齷齪關係駭人聽聞。
大元山林場除名,位於古魯的工作站事務所也隨之撤除,唯一把關管制的政府機構等同棄守,任由不良木材商在深山肆虐,門戶大開尤具爭議,大元山林場中興崗、晴峰嶺(後改名遭難山)、十六份山、望洋山、銅山以及太平山林場三星山等山區的原木離山如經無人之地,長驅進入蘭陽平原,不免使人懷疑,是否有圖利之嫌﹖方便得標木材商搬運「殘材」所做的考量,籲請羅東林區管理處為自清,也為息甚擾塵上的傳聞,最方便有利的就是出示相關文件。
古魯的位置就像咽喉,往昔進出翠峰湖以及三星山中興崗、望洋山、銅山、晴峰嶺(後改名遭難山)、十六份山、大元山等上萬公頃的林地必須經過該地點,掌握古魯就能控制全盤山區情勢,如果此點有廉潔能幹的稱職公務員坐鎮,「殘材」的界定就很清楚,大元山林場珍貴的神木就能完整保留,砍伐後殘留的樹根(根株)就不會深掘刨鋸,許多保存原始風貌的林地能得以永久遺世,足以讓後世保有完美的森林,今日的大元山區會是令人讚嘆的「美麗世界」,可惜!
大元山林場的除名,此等行政措施大違常理,讓人費盡心思不得其解,莫非當年有諸多無法道出的原因﹖期待羅東林區管理處公佈相關文件,真相大白,以正視聽。
民國72年以後的長期伐木計畫也以古魯林道和平元林道為進出山區的運材山路,以古魯為進出山口。
大元山林場以處理「殘材」的名目遭到浩劫式蹂躪,針葉一級木(扁柏、紅檜)、針葉二級木(鐵杉、亞杉)被砍伐精光,慘遭除名後,大片林木仍然無法逃過劫數,蘭陽林區管理處甚至擬定《大元山工作站長期伐木計畫(72~91年度)》和《大元山工作站長期伐木計畫表(72~101年度)》二項伐木計畫將所有林班最後僅剩的柳杉、扁柏、紅檜、肖楠、琉球松、二葉松、巒大杉、楓香、木荷、楠木、椎木、櫧木、什木等所有稍具價值的全被列為砍伐對象,不惜將整個山區整片山林徹底耗盡,令人扼腕。
其中「什木」,意指除以上所列諸樹種之外,只要適合開發的其他樹種均可以砍伐的目標,山毛櫸被列入「什木」之中。
埤仔山地運材鐵路沿線(後闢建為山毛櫸步道)在72~91年度大元山工作站長期伐木計畫於民國84、85、86、87、88、89年列入開發砍伐範圍,72~101年度大元山工作站長期伐木計畫於民國97年列入開發砍伐範圍。
翠峰湖四周山區則在72~101年度大元山工作站長期伐木計畫於民國92、95、96、101年列入開發砍伐範圍。
民國78年7月林務局由事業機構及事業預算改制為公務機構及公務預算,正式宣佈禁伐全台天然檜木林,至此台灣林業正式結束長達76年之久的伐木養人政策。
這項禁伐政策使得埤仔山地運材鐵路沿線和翠峰湖四周山區在上述兩項長期伐木計畫無法依84、85、86、87、88、89、92、95、96、97、101年度按時進行,台灣面積最大的冰河時期孑遺樹林-山毛櫸得以奇蹟僥倖保留闢建為山毛櫸步道,翠峰湖四周山區沒有遭到致命性破壞,讓後世得以幸運觀賞美麗天然景觀。
大元山群山何時停止伐木?古魯林道和平元林道何時封閉?有待羅東林區管理處出示文件!
當時在羅東左鄰右舍與外包木材商常有來往,也有遭資遣員工再次入山工作,經常帶回山區訊息,因此絕大多數大元山故舊盛傳與情色場所以及龐大利益息息相關。
當年羅東南門路燈紅酒綠,酒家、茶室林立,後街東雲閣大酒家、金龍酒家是這些人經常出入的地方。有些學校畢業進入蘭陽林區管理處服務即沾染惡習,從職員爬升至高級主管,超過30年資歷,基礎深植,影響力深遠,其顧忌的是被論及曾流連情色場所或與其沾親帶故。
自古以來藏污納垢的官場文化,盤根錯節的利益轇轕,根深蒂固的官商齷齪關係,無不與情色場所密切糾結。昔日在羅東參與相關林業工作的傳聞,紛紛議論處內高級主管與酒家老闆有親屬關係,此說至今仍甚囂塵上。
讓這類跋扈囂張知所收斂的關鍵是蔣經國先生,當時違法公務員人人風聲鶴唳,違法公務機關處處草木皆兵。
蔣經國先生民國67年至77年(1978年至1988年)擔任總統,奉行「今日不做,明日後悔」,任內厲行清廉掃黃,端正政風,對公務員貪瀆貪墨尤其深惡痛絕,為了杜絕奢靡浮華之風厲行勤儉政策,舉凡軍公教喜慶宴客不能超過20席,請客只能用四菜一湯的梅花餐,如違反會招致記過處分。對涉足情色場所造成瀆職影響政風的公務員無不嚴厲處分,有些還被判刑免職。
當時公務機關及公務員無不心存警惕以免觸法,林務單位之風紀早遭詬病,蔣經國先生雷厲風行整頓吏治,曾流連情色場所或與其沾親帶故的無不聞風喪膽。
這是一個威權統治的時代,統治者的言詞舉措無異封建專制的「聖旨」,風聞此嚴厲行政措施無不膽戰心驚,無不設法掩蓋逃脫避免受到牽連。
此時大元山林場正遭逢空前毀滅性破壞,近千公頃的原始森林、計畫保留的神木都無法逃過砍伐的浩劫、連挺立的白枯木、砍伐後殘留的樹根(根株)、傾倒在地的枯倒木都無一能倖免,只能以「滿目瘡痍」來形容,成為臺灣林業砍伐破壞最徹底的林區,此時的大元山林場正是傳聞中官商利益轇轕展現無遺的處所。
船過水無痕,企圖藉國有林事業區境界重劃時機,有謂「湮滅罪證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直接從政府架構剔除,所有相關文件設法銷毀」,以「除名」方式,抹掉所有跡痕,不失為讓上級政風單位永遠無法知曉無從追蹤的好方法。
我的岳父在蘭陽林區管理處上班,由於工作勤奮,逐漸獲得器重,尤其熟稔伐木集材業務,得到歷任處長的倚重,雖只是勞工甲技的職級,做的卻是一級主管的業務,有可以調動山區大元山林場、太平山林場以及後來的和平工作站監工的權力,掌控所有集材伐木狀況,常見有些坐領高薪的公務員或主管,由於過於閒散,便花心思巧立名目找機會索賄,留連聲色場所,強奪豪取毫不手軟。羅東後街東雲閣大酒家、金龍酒家是這些人經常出入的地方,南門路當年酒家、茶室林立,燈紅酒綠好不熱鬧。岳父時常感嘆自己辛苦辦事,只能領微薄的勞工薪資,拿禮物紅包上酒家喝花酒卻是他人。岳父深感佩服蔣經國鐵面無私的鐵腕作風,讓這些敗壞風紀的公務員知所畏懼有所收斂,態度不再那麼囂張跋扈。覺得在其領導下政治清明,國家前途充滿光明,矢志成為忠貞黨員。但所居職位低微,面對處內「除名大元山林場」的強大趨勢,卻無力阻擋挽救,無法為大元山林場爭取權益,成為他此生唯一的憾事。
台灣解除戒嚴,人民可依法組黨結社、組織參加集會遊行及從事政治活動。蘭陽林區管理處在山區作業的低階員工長期受盡壓榨欺凌的桎梏,見到一絲曙光初現,壓抑的憤恨不滿已積壓許久想爭取自己的權益。岳父對當時政府英明領導深具信心,才會帶領大元山林場、太平山林場以及和平工作站的底層勞工走上街頭請願,並獲得普遍輿論認同與同情,岳父甚至被多家媒體譽為「台灣工運之父」的美稱。林務局及蘭陽林區管理處迫於情勢,為安撫弭平開始補發勞工退休金和資遣費。
民國30至60年代,台灣省林務局所轄蘭陽林區管理處(後更名為羅東林區管理處,現更名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營收達難以想像的天文數額,地方縣政府和鎮公所雖然無法分享款項利益,但位置所在卻造成周邊產業的蓬勃發展,其中以沿鐵道延伸的木材產業和後街的色情行業最顯著。宜蘭縣羅東鎮曾是台灣第一大木材市場,民國40年代,全鎮有四十多家大小酒家及茶室,做為木材商交際所,東雲閣酒家的設備,酒女均超過羅東會館,坊間甚至盛傳蘭陽林區管理處高官與色情行業結親的傳聞。自從民國60年代晚期原木砍伐結束,只剩處理「殘材」的小額營收,雖然營利相差很大,但仍有令人咋舌的龐大款項,前述《蘭陽林區管理處68年度直營伐木跡地殘材清理預定區域殘材數量估計表》的預估「殘材」僅一年便達一億五千百九十三萬元以上,民國78年7月林務局由事業機構改制為公務機構,正式宣佈禁伐全台天然檜木林,至此台灣林業正式結束長達76年之久的伐木養人政策。木材商機逐漸萎縮,東雲閣在民國89年(2000年)停業,改為羅東農會南門分部,羅東至民國90年代酒家只剩兩家,聊為點綴而已。羅東鎮是台灣腹地最小的鄉鎮,無法發展農工產業,因林業成為宜蘭最熱鬧繁華的城市,也因林業結束隨之蕭條,只剩「夜市」支撐全鎮產業。
至今羅東後街密佈的聲色場所也隨林業結束而消聲失匿跡,已經沉寂數10年之久,但那些沾親帶故或曾流連其間劣跡敗德的人士,至今仍有所顧忌,有聞似乎試圖干預阻擾,為的是不讓真實的林業史呈現。
真相如何,「大元人」期盼撥雲見日那天早些來到,更企盼羅東林區管理處將「大元人」視為重要的相關文件公開重現,也可澄清長久以來的傳聞。更可使羅東林區管理處免於背負長期繪聲繪影的指責。
台灣有句俗諺:吃果子(水果)拜樹頭(樹根),其意為要飲水思源,感恩圖報。
如若嚐盡甘甜果子,抹掉嘴邊唾涎,還想砍掉果樹,甚至連樹根都深掘鋸除,吃乾抹淨佔盡好處卻湮滅事證死不認帳,不留任河痕跡意圖逃避嫌疑,這般齷齪行徑與竊賊並沒兩樣。
大元山林場就是如此遭遇,被糟蹋遺忘至今仍然無法翻身,對台灣經濟貢獻從未受到應有的肯定與對待。怎不令「大元人」心痛?
大元山林場最鼎盛時期,每年可超過8萬立方公尺,是台灣所有林場之冠,將太平山林場(新太平山林場)遠遠拋之於後。即使是民國63年大元山林場裁撤時,整個蘭陽林區管理處總產量只剩4萬5千立方公尺,太平山僅1萬5千立方公尺,大元山比太平山林場還多5千立方公尺,仍達2萬立方公尺,太平山林場產量只是大元山林場的75%。
大元山林場是台灣林業最典型開發晦暗史,林業開發不惜毀滅式的耗竭,甚至以處理「殘材」深掘地下數公尺,將直徑數公尺的樹根刨鋸,形同「毀屍滅跡」,而今檔案資料無從追查,甚至遭「除名」下場,不得不令大元人起疑是否企圖抹掉所有歷史跡痕,讓後世永遠無法知曉?
民國68年,大元山林場慘遭除名,從此在台灣林業史消失,往昔對國家經濟貢獻被全盤抹煞,至今40多年從未在官方任何場合或任何媒體上出現,連翠峰湖和山毛櫸步道(原大元山林場埤仔線山地運材鐵道,官方名為下晴峰山地運材鐵道)也被挪出,改列入太平山林場。
翠峰湖和山毛櫸步道(原大元山林場埤仔線山地運材鐵道,官方名為下晴峰山地運材鐵道)是大元山林場作業達14年的地區,林工在此拼搏那麼久,感情多麼深厚,除名後的失落感豈能以言語文字形容。
大元山林場員工後代在翠峰湖嬉戲的回憶臍帶,慘遭切斷鋸割,童年故鄉從此劃入不相干完全陌生的其他林場,那種精神失去依託的失落,心靈喪失歸屬的空虛,彷彿輕如孤魂野鬼般飄於無邊際的雲端四處尋覓不到依附的源頭。
大元山林場員工的後代很爭氣有骨氣,只想當「大元人」,不願當「太平人」,為爭取恢復該有名分,「不撓不屈,愈挫愈勇,不達目的,決不中止,直底於成」的毅力,這就是「大元人」永不放棄拚搏努力的精神。
「羅東山林管理所」屬宜蘭縣政府所轄的小單位,日據時期蘭陽溪、羅東溪沿岸蘆葦繁茂,「羅東出張所」主要開發蘆葦和低海拔林木供應中興紙廠造紙所需,辦公室事務所設於羅東竹林。「羅東出張所」光復後改為「羅東山林管理所」。後蘭陽溪、羅東溪沿岸蘆葦開發過度,無法復育,中興紙廠造紙原料枯竭,「羅東山林管理所」已無存在必要。
太平山林場辦公處在宜蘭縣羅東鎮竹林里,轄大元山分場、太魯閣分場、舊太平山分場和新太平山分場。太平山林場屬林務局所屬,林務局是當年台灣省政府農林廳轄屬,雖然是三級單位卻未隨省政府南遷南投中興新村,而是與糧食局、公賣局、礦物局等國營營利單位皆位在總統府附近,是當時國營事業營利最豐厚的單位,是執政者的禁臠,支撐政府的經濟命脈,無論建設和軍公教薪資都需仰賴其營利所得,但當時宜蘭縣政府是貧苦縣份,卻無法取得分毫建設,直至今日宜蘭縣境內3/4土地仍屬林務單位管轄,縣政府所轄僅1/4面積。
1960年太平山林場與「羅東山林管理所」合併,改稱蘭陽林區管理處,高經濟價值原木做外銷或裁切為建築用料,無經濟價值木料或廢料則交中興紙廠做造紙原料處理。
蘭陽林區管理處於1999年7月1日,因台灣省虛級化,隨林務局改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而更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2023年8月1日,因林務局升格為林業署,更名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歷史書寫 根雨屋 發佈於 1 月 14, 2019 https://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7396
台灣現在是完全自由開放的社會,只要不違法,大家可以隨心所欲做想做的事。不過在國民黨戒嚴統治時期,很多現在看來理所當然的事,當時統統都不准做。例如你要去阿里山賞櫻、奧萬大賞楓、攀登合歡山,都要找保證人辦理入山證;而且還不是說辦就能辦,最好是登山協會或學校登山社的成員,才能順利獲得入山證。
中國國民黨在戰後與中國共產黨展開內戰,並於1948年9月起的遼西會戰、徐蚌會戰、平津會戰等三大戰役全面潰敗。蔣介石總統緊急在1948年12月10日發布全國戒嚴令,但未及於台灣省、新疆省、西康省、青海省、西藏地方;立法院也迅速在1949年1月修正「戒嚴法」。但隨著國民黨節節敗退,台灣也在1949年5月20日起,全面實施戒嚴。
「戒嚴法」明訂,「在戒嚴地域內,民間之食糧、物品及資源可供軍用者,得施行檢查或調查登記,必要時並得禁止其運出,其必須徵收者,應給予相當價額。」政府也據此,對全台灣的山地進行管制,以避免「共匪」深入山區,結合原住民發展叛亂組織。
國防部也在1952年制定「台灣省戒嚴期間山地管制辦法」,再於1965年另定「戒嚴期間台灣省區山地管制辦法」;一度將全台30個山地鄉全域納入管制,在管制最盛的1950年代,前往阿里山、太平山或中橫沿線,都需要入山證。
需要辦理入山證的山地管制區,分為山地管制區、山地管制遊覽區。進入山地管制區需要申辦甲種入山證,除了公教人員、學生得向政府機關、學校、公營事業申請證明,一般民眾則向立案的社會、文教、登山團體申請證明,才能據此申辦甲種入山證。進入山地管制遊覽區,則需持身分證申辦乙種入山證。
也就是說,若當時的學生要攀登高山,必須加入校內的登山社,並取得訓導處的許可;一般人則需加入各地的山岳協會,才能向台灣省警務處申辦入山證。甚至曾規定,30歲以下的申請人需要家長同意,照相機、望遠鏡也一度是禁入山區的管制品。
據資深山友回憶,當年的政府除了在核發入山證時處處刁難;甚至還為了保防,安排「山間諜」混入登山隊,打聽山友底細,但只出現幾次就銷聲匿跡了。
而隨著高山公路的開通、旅遊風氣的普及,部分緊鄰公路的山地管制區在1980年代後鬆綁為山地管制遊覽區,山地管制遊覽區則解禁為開放區。
不過在1987年解嚴的當下,除了阿里山、梨山、太平山等熱門景點外,台灣的高山地區仍多受管制;南橫公路沿線,遲至1993年9月才解禁;林務局轄下的奧萬大、觀霧、藤枝、扇平等森林遊樂區,在1990年代還需甲種入山證。
在解嚴後取代「戒嚴法」的「國家安全法」,則明確規範「為確保海防及軍事設施安全,並維護山地治安,得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指定海岸、山地或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劃為管制區,並公告之。」做為繼續實施山地管制的法源。
然而,這種不合時宜的管制,確實也頻惹民怨,並鬧上國際媒體。列如外國人原本僅能申請攀登玉山、雪山,且申辦手續繁瑣,導致大半外國人是違規入山。在1990年2月,有位外國人投書美國華爾街日報,重炮抨擊台灣的登山制度存在重大缺失;投書者自承,他在不得其門而入下,違規進入八通關古道;沿途發現有他團女團員失溫受困,卻因也是違規入山而拒絕通報警方,僅施以簡單急救。
奧萬大開園風暴,更凸顯林務局與國安機關的不同調。林務局原定在1994年7月1日開放已休園3年的奧萬大森林遊樂區,但因奧萬大仍屬山地管制區,警方大陣仗設哨攔查;不只上千名未辦理入山證的民眾無法進入,當天提出的20餘案也因缺乏行程表及路程圖而不符規定,導致開幕典禮僅見林務局員工的尷尬局面。解禁派與管制派為此爭論多時,直到1996年6月,終於解除奧萬大的山地管制。
「戒嚴期間台灣省區山地管制辦法」因解嚴失效後,取而代之的「人民入出台灣地區山地管制區作業規定」,也配合台灣社會的開放,逐步鬆綁、解禁。特別在民進黨執政的2001年12月全面翻修後,人民進入山區,無須取得機關、團體的背書,政府不再扮演監護者角色。警政署更進一步在2003年4月開放線上申辦入山證。
山地管制的目的,至此已轉變為生態養護,同時避免民眾前往因天災而受損的山區;只要檢具合格證件上網申辦,且在管制的數量內,基本上都能獲准。包括新竹縣尖石鄉、五峰鄉、新北市烏來區、花蓮縣秀林鄉除銅門以外之區域,則已完全解除山地管制。
「國家安全法」對於山地管制區相關條文,亦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予以刪除;只待完成二、三讀,這個糾纏台灣近70年、現已有名無實的制度,可望在解嚴30餘年後正式走入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