堀田蘇彌太著,〈堀田式自動索道の特徵に就て〉,《台灣の山林》,1937。
── 感謝國立台灣圖書館提供林業文獻資料 ──
一、崛田式索道在台灣林業開發佔著非常重要的歷史位置,普遍使用於台灣各林場,幾乎全境的林場都仰賴此機構翻山嶺跨溪谷運送超過5公噸的原木卻不需耗費任何燃料或電力的設施,以現代節約能源的角度,不啻是偉大的發明。該設施由曰籍技師崛田蘇邇太氏精心設計改良,故以其名稱之為「崛田式」索道。崛田式索道於1930年開始使用,後又推廣達至全島各林場。因反應良好,崛田名聲大噪,曰政府為表場其對林業的貢獻,曾於1933年10月,曰本帝國發明協會第三屆帝國表彰會,特頒予發明有功獎,復於1939年5月,第八屆林業試驗協會大會時,再度頒發發明有功獎。
曰籍技師崛田蘇邇太是當時台灣林業的指標人物,可與水利的八田與一齊名。
大元山林場使用崛田式索道共有四座:古魯索道(大元索道)、暗霧索道(鞍部索道)、翠峰索道(七號坑索道)、晴峰索道。另埤仔索道(翠峰湖索道)則是懸吊式索道。
二、七號坑索道又名翠峰索道,屬堀田式索道,且是最早期標準型的堀田式索道。
堀田式索道最早使用於舊太平山林場樫木平索道,而後逐步修正改良,大元山林場約民國36年最早興建的暗霧索道和古魯索道於民國39年改為改良型堀田式索道,七號坑索道約民國39年興建,卻是最早期標準型的堀田式索道,舊太平山林場此時已經裁撤,因此研判七號坑索道是由舊太平山林場樫木平索道調撥的。
大元山林場是台灣唯一被除名的林業單位,檔案文件幾乎銷燬無從探詢,目前尚未找到足以佐證資料。
三、台灣東部森林開發,因地形山高谷深,只能採取索道與蹦蹦車鐵路相互交叉使用的方式,宜蘭的大元山林場與舊、新太平山林場,花蓮的嵐山林場、木瓜山林場與林田山林場,都是採取如此開發模式。
另八仙山林場的十文溪第一、二索道與馬倫索道也是堀田式索道構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