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大元山林場退休監工 游杉期 整理‧撰文:童年生長於大元山林場 陳東元
集材作業的涵義:
臺灣各個林場集材作業所及範圍即是該山區紅檜、台灣扁柏原始森林分布區域。
伐木組砍伐林木結束,待搬運出山的木材,堆積佈滿整片山坡,利用人力或各種動力的方式,將滿山遍佈之木材集合在運材路線附近,此項作業稱為集材作業「Skidding yarding」。
集材作業包含的工作很多,如在作業前的集材機安裝,集材柱的架設,鋼索的引伸,搬器、滑車的掛設,鋼索的緊張等。 由於運材路線不可能運行至伐木區每一個角落,因此勢必得借助集材作業。 另一方面若集材作業執行效率良好,可將砍伐區內的木材迅速集中,如此伐木工人便可已轉至別區進行砍伐作業。 台灣山林大部分為峭壁絕谷,唯有使用機械集材機集材,方能克服地形地勢之困難。
集材的目的: 一、在集中原木於木材的運輸道路上,以利搬運。 二、在避免原木遭受山洪沖失,或山崩而被埋沒的損失。 要搬動原木必須靠集材機的動力,從事集材作業的人,在林場的林工們都稱他們為「機械仔」。
作業中的集捆材,解材,裝材等工作都需使用多人,組織龐雜,工作繁複,是員工最多的單位。 集材工每一項工作都不能馬虎,否則易生危險。 大元山位在高山地區,所砍木材為天然巨木,集材作業至為艱難。 當時的集材方法,分為機械與人力二種。 早期日據時代多以人力集材,可分滑道、木馬、假軌道、吊木、捲起、擔送等多種,台灣光復後除小部份因地形及其他條件限制,須採用人力集材外,大部份皆使用機械集材。 木馬,臺灣運材所用載具,狀如雪橇,前端有木轅,馬架繫有背帶,木馬工肩搭背帶而行,以轅控制木馬前進方向。木馬路寬2─3尺,每隔2尺許橫鋪一枕木,望之如軌道而無鐵軌。因均係迴環下行,少有逆坡,一人之力約可載運1立方米以上,力大且有技巧者能運2立方米以上。拖運距離通常為2─3公里,如為檜木亦有拖運10─20公里。 裝載木材以麻繩牢繫於木馬架上,起運時人立木馬前方,肩搭背帶用力拖拉前進。木馬行動時木馬兀可手握木轅控制方向,任木馬下滑而勿須使用過多拉力(或後隨一人推行相助),木馬基部龍骨則須時時加油,以利滑行,不揮發性油類如桐仔油、菜仔油、花生油等均可使用;油置竹筒內,用時以雞鴨翎毛塗敷之。
木馬運材
資料來源:陳文濤,玉山林區之木材生產,《臺灣林業季刊》 ,1966年 木馬路係在山坡上開一適當坡度之路面,每隔0.4~0.6公尺距離,以小圓木一根,橫置路面,宛如枕木,此謂之盤木,通常為長1.0~1.5公尺,直裡6~9公分之圓材,兩端打入小杙以固定之,木馬裝載木材運行其上,木馬路最適當之坡度為6~10%,若急坡度達18%或緩坡度至4%,在10公尺以內之距離,尚無大礙,過長則不適於運輸,蓋斜度超過12%,則於雨濕時,因滑降力過大,於拖曳時,易生危險,反之,斜度在4%以下,滑降力隨之減少,拖曳需大力,以致易於疲勞。木馬路之築造,必須極力避免鑿山,但有時因地勢關係,須進行鑿山架橋等龐大工事,約可分為路面工、半橋工、橋樑工者,利用山坡原形以架橋也,一端架於山坡,他端豎立橋腳,其上架以橋桁,再以盤木橫置山坡與橋桁之間而成。 木馬之構造,隨積載量裝貨方式,與使用地點而稍異,惟大體上成同一形態,如圖11,即以二支硬木之滑走板為主骨,上置楞木4~5支,再為裝積木材方便起見,加裝兩塊台木,以一端作成船底形,俾便於滑走,在拖拉時,用帶狀之「袈裟」,結在楞木上,而木馬工人,以手和肩拖引其一端,主骨之硬木,長2.0~2.7m,厚4cm,寬12~18cm,大抵均用櫧樹木材充作之,惟要光滑,二根主骨間之距離,前端較後端為狹,木馬路之坡度不大者,前端之距離,較後端狹3cm,路之坡度急大,前端之距離愈縮小,坡度高至16%時,前端距離較後端狹小14cm。惟前端多較後端狹6~9m,二主骨之後端距離,大抵為36~40cm,搬運距離如在10公里以上,則積載量減少,因木馬工人將木馬背負至土場,
故木馬之重量須減輕,主骨之長度減至2·0m,寬度減為12cm,主骨間之距離,改成為30cm,使其全部重量減至30kg以下,俾便搬運,主骨與盤木接觸處,務求平滑,要以油或蠟浸透。木馬工人將裝載木材,以繩索緊繫於木馬上,然後曳引沿木馬道運行,路面之盤木,與木馬主骨底面,須充份塗油,使易滑行,嗣後僅在搬木上於木馬通過部份塗油少許即可,如此在適當坡度之路面,無需多大牽力,僅可巧妙地操縱,即能順利前進(如照片6)。木馬每台裝載量約0·5~1·6公尺,但因路而狀況運輸距離而大不同,木馬裝積功程,如以3人或4人為一組,每台裝載1立方公尺,平均每小時可裝5~6台,每日可裝40台,其每日運材量,則視距離而定。其例如下表: 人力集材之工具與設施
資料來源:劉樹幟, 《臺灣銀行季刊》 ,1959年 人力集材所用之工具與設施在上節人力集材法中已一一舉出;玆詳細分述如下: (1)絞盤:絞盤俗名牛磨,係木製為長方形木架,上下各有一軸承板,中間插有一可以轉動之木絞軸,下端為捲鋼索部份,似壺蘆,上端高出架上,穿有四洞,每相對兩洞相通,可插穿兩絞柄,工作者手推此絞柄轉動木絞軸,鋼索即被捲起,因之鋼索他端所捆之木材亦被移動。使用絞盤最少4人,但2人亦可,最多可至16人。在使用時為轉動靈活,常在軸承板與木軸之間,加少許車軸油。絞軸、軸承板及絞柄皆為樫木(學名石櫧)製,其他木架則用軟木。此木絞盤為用甚多,不但為人力集材之必要工具,即人力裝車亦常用之不捨。 (2)木杠與麻繩:此種工具為人力擔送所用。木杠係硬木製,長度約人體高,直徑約6公分餘;麻繩即普通市面所售者,直徑約3公分餘,略粗稍細皆可。 (3)擔架:此係人力肩扛木材所用之工具。取天然生之分叉木兩支,將彼此兩又尖端互接,仍形成一叉狀;再於原分叉處接連-柱,集材之時將木材放在大叉處而以肩膀扛於木杠處。 (5)鋼索及滑車:人力集材所用之鋼索及滑車,皆鋼索集材使用徒之舊品,並且皆為小徑品。其詳見後。 (6)留構築:此留構築又名擋棚,亦視為土場,不過為存留木材、欄擋木材加以特別設施耳。普通於沿山坡地方利用原木縱橫疊架而成,靠山之內一方較低,外方則略高,下方所排之木材較稀,最上方之木材則最密。共寬度3.5公尺,長度10~15公尺,高度3.5公尺;層數多少,須視原木大小而定。所用原木大小長短粗細並無標準,不過每層所用原木直徑應當近似。 (7)滑道:在人力集材時,為求集材便利,常於山谷之處私用破損木材或價值低下之雜木建成滑道;兩邊稍高,中問較低,如半圓槽形。被集木材在此之問,用鶴嘴撬動,即沿滑道滑行,頗為快速。但所用者僅略具滑道之雛形,根本與標準之滑道不能相提並論;並且距離過短,難有特殊效果,只為一時之便耳。以上,係指木滑道而言。至於土滑道,更徒具虛名,只於山凹之處可用為滑行處者,將障礙物略為清除而已;其距離尤短,不足稱道。 集材機械又分為二種: 一為在運材鐵路邊作業的母機,早期是蒸汽集材機,後來改為柴油機。 另一種為較為輕便在深山裡作業的子機,即為小型汽油集材機。 台灣早期蒸汽集材機使用購自美國之集材機,名為「Lidgerwood skidder」蒸氣集材機,特徵為集材機有配置 7 個捲筒,利用薪材為燃料。 汽油集材機則購自曰本,以汽油為燃料。 蒸汽機因燃燒木材,整曰冒著水蒸氣,所以當時以「水煙」一詞來取代其正名,其作業每段徑距可達500公尺範圍,集材能力每月可達1,000立方公尺為其優點;但配置人員需18至22人,組織龐大為其最大缺點。 蒸汽機以燃燒木材燒水聚汽做為動力,每天要消耗昂貴木材達3─5立方公尺之多,燃燒的木材來自裁斷原木時的樹梢部位,或是樹身中空腐爛無利用價值的原木,可說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若以經濟觀點,蒸汽機比汽油機節省燃料成本,購買汽油需另一筆數目不小的支出。 汽油機優點;機械精巧,集材能力甚高,移裝方便,配置人員僅10人,等於蒸汽機之一半。但因捲筒較小,集材徑距僅達300─400公尺,每月集材也只能維持500立方公尺,所以在日據時期和民國50年之前還是以蒸汽機為主機作為生產工具 ,息木集材、中繼息木集材則使用小型汽油集材機。 蒸汽機每次作業開始前,機械各部門零件及汽缸等,必須先作檢查,始得燃火開動。氣壓到達70磅度時,即嗚笛通知全組工作人員,注意準備作業。 等集材工將搬器移至適當位置後,傳達信號讓該集材線的木材鉤下降,並迅速將預定集材的原木捆縛妥當,然後再轉告信號手將訊息傳知司機,開始運轉至裝載處卸下原木。每次集材的重量,以不超過該集材機的能力為限度,平常集材量平均1一5立方公尺。 集運原木時先由砍伐區上方開始,順次漸及下方伐區,以防木材有撞擊破損之虞。 機械集材的方法因地形而異,亦須考慮原木之大小、分佈之疏密及其他各項相關條件。 一個蒸汽集材機團隊內分為: 組頭及苦力頭各 1人負責管理集材機所有事務。後期合併組頭及苦力頭為監工。 司機 1 至 2人負責操作與簡易維修集材機。 信號手數人(看集材距離與地形遠近不同),用以傳達捆材、集材、放線、定位、停止等動作。 捆材手四人負責將木材綑綁至掛鉤上。卸材工 1 人負責等木材到達集材場後將木材放下。 裝材工四人,依人負責發號司令,決定每輛車裝載之木頭數量與位置,其餘負責捆材、吊材。 火伕一人負責將蒸汽集材機添材火、加水,注意蒸氣集材機之狀況,裝材時當司機。 劈材工數人,因為蒸氣集材機每日需消耗木頭甚多以做為動力使用,故需劈砍木材以備使用。 大小各型蒸汽集材機,其構造皆可分開而獨立負擔集材或裝載之工作,其各重要項目的數字如表所示; 蒸汽集材機鍋爐(boiler)所需之薪柴,其計算單位為棚。所謂1棚,乃直徑5寸左右之木材,截作1.5尺長後,堆成6尺X6尺的一堆,設其間空隙為35%,則其容積為6尺x6尺x1.5尺/0.35=
35.1立方尺,即約為1立方公尺。放置1棚之薪材,約當於1立方公尺的原料材。1個汽鍋於1日約用薪材7~8棚,設1年之工作日數為320日,則用作薪材之原料材,應為(7~8)X320=2,240~2,560立方公尺,平均為2,400立方公尺。 蒸汽集材機構造簡單,保養容易,能力大,可集較大、較遠之木材,但需要薪材多,移動需時費力,而安置地點亦頗費周章,必須水源充裕。
茲將主要集材方法圖述於下: 一、單一主機作業 汽油集材機尚未進入山區協助作業前,蒸氣機都是採取單一主機集材作業。 二、主機搭配其他小型汽油機作業 息木集材、中繼息木集材只能使用小型汽油集材機。
A、直接集材:即在集材機與集材支柱距離為半徑範圍內集材,此法最大距離為600公尺。 B、息木集材:在直接集材不能到達之區域,裝設息木支柱,分別架線,以2段或3段延伸集轉,謂之息木集材,其集材半徑可倍增。
C、中繼集材:因地形限制或距離過遠,一部集材機之力量不足時,在集材線中途增加一或二部集材機,分成數段以聯絡集材。 D、中繼息木集材:同一集材線上安置兩部集材機,其間設一息木支柱,當第一部集材機集材至息木支柱時放下原木,再由第二部集運。 E、二段中繼息木集材:同一集材線上安置集材機兩部,而以二段息木集材聯絡之集材方法。 集材機於完成一集材線的集材時,經勘查其集材線上無餘漏原木後,始更換另一集材線集材,直到該區各集材線的原木集運完竣後,始轉移集材機於另一伐區 。
以圖片說明集材,裝材,運材的過程。 下面圖片來自:悠悠嵐山 太魯閣林業影像集 花蓮林管理處 2018年10月出版資料來源:鍾文毅 架空索道集材實務 1982
木馬之運材量
運材距離 (公尺)
裝載量(立方公尺)
一日搬運次數
一日運輸量(立方公尺)
400
0.5
8
4.0
730
0.5
6
3.0
1,000
0.5
4
2.0
1,600
0.5
3
1.5
2,000
0.5
2
1.0
4,000
0.5
1
0.5
各型蒸氣集材機之主要性能
項目
單位
大型機
中型機
小型機
可能集材之徑間
公尺
750
500
350
轉動1次可能蒐集之材積
立方公尺
7
5
4
集材1次所需時間
mm
25
20
l8
集材用引擎馬力
HP
120
80
40
集材用汽缸徑X行程
mm
305X305
254X254
200X250
集材拉上軸軸體上可容納之鋼索量
公尺
800
600
400
可能裝載之木材材積
立方公尺
7
5
4
裝載用引擎馬力
HP
80
35
30
裝載用汽缸徑X行程
mm
254X305
228X257
180X250
裝載用軸體上可容之的鋼索量
m
120
100
80
汽鍋之傳熱面積
立方公尺
70.0
60.0
48.0
機器總重量
t
33
28
12
資料來源:陳文濤,《臺灣林業季刊》,1966年
集材作業機具與裝材作業機具
資料來源:陳文濤,《臺灣林業季刊》,1966年
資料來源:陳文濤,《臺灣林業季刊》,1966年
資料來源:陳文濤,《臺灣林業季刊》,1966年
資料來源:陳文濤,《臺灣林業季刊》,1966年
資料來源:陳文濤,《臺灣林業季刊》,196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