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 東 元 2019年11月22日 ——
聖經上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該跑的路程,我已經跑盡了;當守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天道酬勤,我不是神,更不是上帝,能力有限,對大元山只求盡心盡力,能做多少算多少。
心靈有家,生命才有路。人生曲折,淡而處之,勿忘初心,勿忘心安。
盡己之力,貢獻所長。
唯願 ——
1、所有文獻資料及旅遊文宣應將翠峰湖及山毛櫸步道恢復為大元山範圍,恢復林業歷史的名分。
2、林業開發造成不少傷亡以及山林嚴重破壞,羅東林區管理處應每年祭祀山神、湖神並告慰傷亡員工英靈。
3、羅東林區管理處應在翠峰湖立碑,將當年所有大元山員工鐫刻在碑上,並成立大元山林場文物展示館介紹開發史料。
明知此舉是「螳臂擋車」,極難實現,卻可以展現「大元人」的氣節與堅持,「永不妥協」的堅毅精神,不容「大元人」的文化傳承無故遭遇湮滅,藉網路無遠弗屆的傳播讓尊親叔伯們的奮鬥艱辛過程得以永續流傳。
2007年本人獨力編輯《雲的故鄉—宜蘭縣大同鄉大元國小遲延 50 年的畢業紀念專刊》並喚醒沉睡的大元山讓世人知曉時,驚覺當年政府機關,對相關文件和照片的保留極少,以致讓後世無法據以查詢追蹤,造成現今面對潮流衝擊和新世代求真的質疑無法找到原始資料或物證為當年林業開發行政措施佐證。
原本應該提供資料給社會大眾或學術各界需求的公務政府機關,如今所有相關文件和照片卻需透過各種方式蒐集,造成這般境地,令人痛心。
更令人費解的是:可以證明大元山林場存在事實的千幀照片和航照圖之所持有者,林管處卻始終不肯直接溝通解決恢復大元山林場歷史定位的正確辦法。本人始終本著「愛鄉愛校」的初心,不讓大元山林場的命運輕易葬送,在台灣林業史平白消失。雖受委屈屈辱,堅持智慧財產權不容侵犯的立場,在此深沉呼籲:期盼羅東林區管理處若無心恢復大元山林場在台灣林業的歷史名分,敬請不要再提出只為需索照片卻無意溝通解決恢復大元山林場歷史定位的作法,本人年已皓髮垂暮只求安靜,每次婉拒說項的就會失去一位友人,充滿無奈,只想餘生閑雲野鶴,無拘無束瀟灑優遊的安度晚年。
網路無遠弗屆,踴躍的瀏覽量,或許使得羅東林區管理處感受到壓力而有亡羊補牢後續的一些作法﹖2019年10月下旬獲悉羅東林區管理處即將推出「大元山林業發展七十二周年紀念特展」,展出照片由大元國小校友提供,為了不讓校友懷疑本人對照片智慧財產權立場的置疑。
2019年10月29日發出給校友第一封信函。
敬愛的校友: 對李有權校長始終懷著感恩的心,因此才會動念為大元國小編輯畢業五十年後的專刊,期間獲得大家撰文及提供照片協助,更感激游愛珠的免費印刷,終於能夠在校長八十八歲壽誕時順利出刊。一則以獻壽,再則讓當年貧困在大元國小就讀的我們,求學歲月留下酸甜苦辣回憶的碎片重新拼回去。因為它給我們留下了太多太多美好的回憶,我們都是在它的懷抱裡長大。常言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五世修得同窗讀。」我珍惜著大元國小同窗共讀的生活。而今日在我耳順之年,又抱持著一個願望,希望羅東林區管理處在翠峰湖設立文物展覽館,以宣示大元山林場存在的事實,也主張山毛櫸步道應回歸原屬的大元山林場。但迄今,羅東林區管理處似乎無視於「大元人」的渴盼與呼喊,似仍執意以大元山林場為「大元山分場」之名,而翠峰湖、山毛櫸步道仍保持現狀。 據聞邇來,羅東林區管理處即將推出「大元山特展」,展出照片由部分老師及校友提供,因此「大元人」已經失去先機恢復大元山林場名分及讓翠峰湖、山毛櫸步道的回歸。羅東林區管理處舉辦「大元山特展」,展覽是短暫的,觀展的人也有限,更令人擔憂的是資料與史實的不吻,爾後官方政府機關據此將大元山永遠視為分場,位階永遠在太平山林場之下,翠峰湖與山毛櫸步道屬於太平山林場,永遠無法回歸大元山林場懷抱,大元山林場永遠失去在林業史中應有的地位。 感謝大部分校友的長期支持與鼓勵,編輯專刊時校友提供經本人修護的照片,仍會本著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精神不會輕易外流,如發現大元山的圖片出現在其它場合,絕非本人所為。因為手中持有的這些照片,或許是唯一可以讓消失40多年的大元山林場之名重現,可以讓翠峰湖重回大元山林場懷抱。而我也期盼羅東林區管理處仍能感受到「大元人」愛大元山的心。 新世代屬無遠弗屆的雲端網路,網路世界雖寂靜無聲,但其影響卻是「滴水穿石」的讓世人快速知曉,「大元山翠峰湖網站」每日大量的蜂擁瀏覽人數數據很是驚人。大元人的毅力與堅持,永不放棄拚搏努力的精神,會讓大元山林場之名不會消失的,山中傳奇更會讓世人傳頌。 歡迎校友進入「大元山翠峰湖網站」,會發現比其他林場呈現的資料齊全豐富,在這裡可以找到曾經住過的家,曾經就讀的小學校址,曾經走過的山路,更可以據以告訴子孫發生在深山種種的故事。 「大元山翠峰湖」網站:http://www.taiwanland.tw/06Dah-yuan/index.html 陳東元 敬上   |
信函發出後,多位校友來電或來函訊問打氣,有位知我甚深的學妹2019年10月31日 下午 02:46來函鼓勵。
學長 前些日子文章有傳這篇文章於大元國小的群組裏,我很感佩學長的理念和堅持,您真的辛苦了!可是好像有少數人有點誤解您的用意,我很希望您可以參加大元國小的活動,畢竟我們都是大元人,多互動才能多了解,才能糾合群力,共同為大元山做些事,不然,我們逐漸老了,還有誰有留下記憶,才能做出完整的紀錄。這是我的淺見,請不要見怪! 學妺 敬啟   |
2019年11月10日上午給校友發出第二封信函。
敬愛的校友: 專刊出版後10多年來,我堅持的目標想在當前極有限的夾縫中尋求為大元山恢復名分的可能。 雖然許多校友不諒解我何以如此的執著堅持,但也得到不少學弟妹的鼓勵,前所發出的信函後,多位校友來電或來函詢問打氣,尤其在身心俱疲時接到某位學妹2019年10月31日來函:「我很感佩學長的理念和堅持,您真的辛苦了!可是好像有少數人有點誤解您的用意,我很希望您可以參加大元國小的活動,畢竟我們都是大元人,多互動才能多瞭解,才能糾合群力,共同為大元山做些事,不然,我們逐漸老了,還有誰有留下記憶,才能做出完整的紀錄。這是我的淺見,請不要見怪!」 雖然內心一陣悸動,但我不是神,更不是上帝,能力有限,對大元山只求盡心盡力,能做多少算多少。 當大元山林場被除名,翠峰湖與山毛櫸步道歸屬於太平山林場,大元山林場失去在林業史中應有的地位。 官方的相關檔案和照片的有利物證幾乎無法取得的今日,唯一的一線希望可以讓消失40多年的大元山林場重現,可以讓翠峰湖、山毛櫸步道重回大元山林場的懷抱,只有我手中所持有的這些照片,是唯一可以讓羅東林區管理處說真話見到歷史真相的利器。 我定不負多數校友的重託:「編輯專刊時校友提供經本人修護的照片,仍會本著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精神不會輕易外流,堅定保護照片持有人的權益。」聖經上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該跑的路程,我已經跑盡了;當守的道我已經守住了。」但在當前窮一己之力,有如螳臂擋車,此接力賽只有靠各位校友了。 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將李有權校長以及大元國小老師愛心照料學童為大元的我們偉大事蹟廣被讓後世知曉。以「滴水穿石」方式在網路發聲,「寧向直中取,不向曲中求」,希望再也不要受到校友誤解我是不理性的人,或羅東林區管理處的需索照片的干擾,閑雲野鶴,無拘無束瀟灑優遊的度餘生。 陳東元 敬上   |
因接到校友仲敖姊的來信,信中言及有所需要澄清說明,並經其同意將其信函公諸大元校友。
東元 : 11月6日於羅東林管處參加「大元山林業發展七十二周年紀念特展」開展籌備會議,會中呂老師發言提到:「為撰雲的故鄉專刊期間,你提出索取電腦有損及編撰所需花費,也談及照片的智慧財產權疑慮」,而她曾為此張羅拿出款項一事,令我十分訝異。以我對你的了解及對金錢物質的價值觀有違。回來後曾電話連絡你,但未能聯繫上,因近日外務瑣事及開會事繁多,故提筆寫此信。之前也曾為參與審查羅東林區管理處「大元山林業發展史調查與研究計畫」案中有關訪問稿中師生所談內容,因時隔久遠,恐記憶有落差,何況訪談對象未必是真正了解的當事人,而影響正確之史實,請你協助了解其正確性。而此次大元山林業發展七十二周年紀念特展,更關係著大元山之名位。我們要為歷史負責,更為了不使外人覺得,為何大元國小的師生何以在會場有此說法,希望你能說明,以釋大元國小校友之疑。我深知你自從為編撰雲的故鄉專刊期間飽受不瞭解的校友誤解,你厭惡於人們「大都熱衷於名利,縈心於社會問題、政治問題、經濟問題.......沒有注意身邊瑣事」,但你忽略了曾參殺人謠言的可怕。你心心感念的是愛珠校友完全免費的印製專刊,但很多校友卻不知,只知莊平山會長出資製作聚會校服,更不知因愛珠校友完全免費的印製專刊,才得以校友繳交500元除了餐費、校服並人手擁有一本專刊後而有些許活動結餘款,凡此總總,只因為你一向「只做你認為有意義且正確的事」,你不在意於人言之可畏,一向採取「打落牙齒和血吞」的隱忍態度,不反擊澄清,且堅信「謠言止於智者」。但眾口鑠金,三人成虎啊。 最近我看了日本學者吉川幸次郎評價中國漫畫家豐子愷:「是現代中國最像藝術家的藝術家,像藝術家的真率,對於萬物的豐厚的愛,和他的氣品、氣骨。如果在現代要想找尋陶淵明、王維那樣的人物,那麼,就是他了吧﹖他在龐雜詐偽的海派文人之中,有鶴立雞群之感。」讀後就想到你,因為你是「先器識而後文藝」,使你在滾滾紅塵之中尋找到一個「清涼世界」。在世間少能逢到像你這樣出肺肝相示的人。世間人群的結合,永沒有像孩子樣的徹底的真實而純潔。 豐子愷認為:人的生活可以分作三層:一是物質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靈魂生活。物質生活就是衣食。精神生活就是學術文藝。靈魂生活就是宗教。 「人生」就是這樣一個三層樓。懶得(或無力)走樓梯的,就住在第一層,即把物質生活弄得很好,錦衣肉食、尊榮富貴、孝子慈孫,這樣就滿足了。這也是一種人生觀。抱這樣的人生觀的人,在世間占大多數。其次,高興(或有力)走樓梯的,就爬上二層樓去玩玩,或者久居在這裡頭。這是專心學術文藝的人。這樣的人,在世間也很多,即所謂「知識分子」、「學者」、「藝術家」。還有一種人,「人生欲」很強,腳力大,對二層樓還不滿足,就再走樓梯,爬上三層樓去。這就是宗教徒了。他們做人很認真,滿足了「物質欲」還不夠,滿足了「精神欲」還不夠,必須探求人生的究竟。他們以為財產子孫都是身外之物,學術文藝都是暫時的美景,必須追究宇宙的根本。也許在你的精神世界裡,也在一層一層地攀爬著樓梯。認為世間稀缺的不是名望,而是高遠的心性和睿智的創造吧﹖ 仲敖謹上   |
對於仲敖姊的來信,所疑之事說明如下:
對於過往「大元人」私下未經查證導致本人無端遭受議論批評,心底雖然飽受委曲屈辱,但為著大局發展著想,只要不在公開場合公然詆毀誣衊,一向都採取「打落牙齒和血吞」的隱忍態度,不做澄清或反擊,因為深信「謠言止於智者」的明訓。
你所言「為撰雲的故鄉專刊期間,你提出索取電腦有損及編撰所需花費」一事:
1、本人退休前是電腦老師,具備自行組裝和維修電腦的能力,無需假手他人修護。
2、在2008年8月3日大元國小廢校後首次校友聚會時提出議案,建議校友會已有販賣本人辛苦精心編輯的專刊豐碩款項,理應撥款補助近一年連絡事宜的市內及外縣市長途電話費以及寄送老舊照片的各項郵遞費、快捷掛號費、郵包快遞費,合計三萬元,及協助的校友蔡美齡和陳福輝一萬五千元補助車馬費和電話費,此提議當時獲得無異議通過。
3、本人也在會中闡述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鄭重囑咐法律保障照片持有人的權益,任何人不得將非自己持有的照片檔案私自複製給他人使用,並現場簽署同意書。本人獲得保護智慧財產權的重託,當需負起維護照片持有人權益的責任。
4、本人在編輯「雲的故鄉-遲延五十年的畢業紀念專刊」之後10多年來從未獲得一分一毫利益,也從未讓校友蒙受一分一毫損失,更未曾得到校友會一分一毫贊助,各位校友捫心自問,世上能覓幾個因熱愛故鄉而奉獻心力的傻子?
5、本人一心報答李有權校長的恩情,始終反對當時成立校友會的提議,獨力完成編輯專刊之後就未在校友會出現,更未曾在公開場合自我表功,選擇繼繼繩繩默默架設網站,向全台灣甚至全世界宣揚山中傳奇的大元國小和大元山林場史蹟。
網路無遠弗屆,踴躍的瀏覽量,使得羅東林區管理處感受到壓力而有後續的一些作法﹖
呂富美老師和校友們,你〈妳〉們可曾進入網站關心自己任教或生活生長的故鄉,現今已建立豐富的資料,其他的林場可曾能有﹖
深信唯有憑藉實力,才能令羅東林區管理處刮目以待,不再虛應故事。呂老師和校友們請千萬不要抱持平白等待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那樣只會讓對方瞧不起的!
10多年來本人遭受有心人士,無所不用其極運用各種卑鄙手段詆毀誣衊,受盡譏諷汙辱,既然現在已經在公開場合提出,連「家醜不可外揚」的處世態度都毫不忌諱,竟然在羅東林區管理處的場所提出扭曲事實的發言,因此不得不將部份重要過程公開加以澄清說明以正視聽。
參加「大元山林業發展七十二週年紀念特展」籌備會議的呂富美老師和校友們,不知事前可曾收到羅東林區管理處相關會議資料,並詳加研讀,然後在會議上提出錯誤處之更正及更臻完善的建議﹖
大元國小編輯專刊時,本人發覺當年政府機關,幾乎毫無保留所有相關文件和照片,以致讓後世無法查詢追蹤,造成現今面對潮流衝擊和新世代求真的質疑無法找到原始資料或物證為當年林業開發行政措施佐證。
所幸大元國小的老師校友擁有這些照片,或許還有唯一絕佳機會可以讓消失30多年的大元山林場重現,可以讓翠峰湖重回大元山林場懷抱。然而當大元山林場的命運,被天真無知的「大元人」,不珍惜「照片會說話,是還原真相的唯一證物利器」而葬送,往後再也沒有辦法為大元山林場翻轉,這種結局是「大元人」自己造成的,怨不得他人。
糖果總是誘人口水,含在嘴裡更是甜蜜,但溶解之後便一無所有,還會換來甜後的苦。因大元國小廢校後首次的團圓聚會,自此羅東林區管理處10多年來不斷舉辦類似《林場圍爐話舊─山頂囝仔回娘家》聚會贈送紀念品或餐敘攏絡大元人人心,試問大元國小2008年首次聚會之前,羅東林區管理處有過此類活動嗎?大元人需要的不是如此餐敘聚會的一時「甜頭活動」。羅東林區管理處舉辦「大元山林業發展七十二週年紀念特展」也就像是一顆糖果,結束後誰會再予以理會﹖將來所有光彩與成果反將永遠屬於太平山林場,大元山林場只會逐漸黯淡直至消失,「大元人」留下的將是永無止境的苦澀悔恨。
或許呂老師及校友在特展開幕時會歡喜參加團聚慶祝,但別忘了,如果此次的展出將大元山視為分場,意味著往後官方政府機關只會將大元山永遠視為分場,位階永遠在太平山林場之下,翠峰湖與山毛櫸步道屬於太平山林場,永遠無法回歸大元山林場懷抱,大元山林場將自此永遠失去在林業史中往昔應有的歷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