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山林場最鼎盛時期,每年生產材積可達8萬立方公尺,是台灣所有林場之冠,將太平山林場(新太平山林場)遠遠拋之於後。即使是民國63年大元山林場裁撤時,整個蘭陽林區管理處總產量只剩4萬5千立方公尺,太平山僅1萬5千立方公尺,大元山比太平山林場還多5千立方公尺,仍達2萬立方公尺,太平山林場產量只是大元山林場的75%。
肇因是大元山林場運送原木的路程比太平山林場縮短。
1947 年 10 月《林產通訊》首次出現有關太平山林場的路線探討之聲〈請參酌 近藤勇,林產通訊,第一卷第八期,1947年12月26日。〉做出相關數據如下表。
大元山與太平山運材路線長度比較表 | |||
原太平山運材路線 | 新設大元山運材路線 | ||
羅東至土場鐵路 | 37.5 公里 | 羅東至古魯公路 | 16 公里 |
山地軌道 | 18.5 公里 | 索道三線與伏地索道 | 1.6 公里 |
索道 3 條 | 3 公里 | 山地軌道 | 8 公里 |
共計 | 59 公里 | 需另設路線(直線距離) | 7公里 |
共計 | 25.6 公里 |
最讓人遺憾的是大元山林場是台灣唯一被除名的林業單位,檔案文件幾乎銷燬無從探詢,箇中情形耐人尋味,有關歷年立木砍伐材積,本網站只能像「大海撈針」般盡能力所及蒐集。
目前僅知只有三處值得追尋的痕跡,
1、周楨,〈台灣之太平山林場〉,《台灣銀行季刊》,第九卷 第二期。
2、林清池著《太平山開發史》。
3、其他。
想瞭解「材積」必須先知曉「林班」。
日據時期為了便於管理,早將台灣全部林地分別劃分為「林班」,並進行編碼。林班區劃是以林場為單位,為了便於森林資源統計和經營管理,將林地劃分為許多個面積大小比較一致的基本單位。
大元山林場裁撤,民國68年最後一任工作站主任林鴻忠先生任期內,蘭陽林區管理處將大元山林場除名,將主要山區劃入南澳事業區,並重劃林班,重劃後與原本大元山林場的林班編碼不同,位置、範圍、編碼數字都差異極大。
壹、循周楨,〈台灣之太平山林場〉,《台灣銀行季刊》,第九卷 第二期內容約略推估:
該篇報導文章,有關大元山林場部分可前往瀏覽。
1947~1957年(民國36~46年)大元山事業區立木開發材積調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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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班 | 位置 | 面積(公頃) | 前農林處林務科調查材積(立方公尺) | |||||
扁柏 | 紅檜 | 鐵杉 | 針葉樹合計 | 闊葉樹 | 共計 | |||
130 | 四公里鐵路(大元山工作站,四公里,南澳北溪溪底苗圃附近山區) | 298 | 3380 | 2,262 | 5,642 | 30,050 | 35,692 | |
131 | 四公里鐵路(五號坑,六號坑附近山區) | 152 | 10,983 | 5,983 | 16,966 | 10,078 | 27,944 | |
132 | 翠峰鐵路(七號坑,十號聚落附近山區) | 150 | 40,184 | 28,418 | 68,602 | 16,428 | 85,030 | |
133 | 翠峰鐵路(十號聚落,翠峰招待所聚落附近山區) | 264 | 44,840 | 32,285 | 77,125 | 15,680 | 92,805 | |
134 | 翠峰鐵路(晴峰索道附近山區) | |||||||
135 | 晴峰鐵路(晴峰嶺山區) | 363 | 84,312 | 22,062 | 32,010 | 138,384 | 2,376 | 140,760 |
136 | 晴峰鐵路(晴峰埤仔大聚落附近山區) | 184 | 41,650 | 20,246 | 3,216 | 65,112 | 1,320 | 66,432 |
137 | 翠峰鐵路(九號聚落附近山區) | 240 | 21,656 | 1,328 | 52,984 | 10,141 | 63,125 | |
138 | 翠峰鐵路(九號聚落溪底附近山區) | 221 | 1,890 | 10,692 | 12,582 | 20,242 | 32,824 | |
共計 | 民國36~46年 | 1,872 | 248,895 | 153,276 | 35,226 | 437,397 | 107,215 | 544,612 |
139 | 南澳北溪流域(二號蒸汽機作業區山下)(外包) | |||||||
140 | 翠峰鐵路(二號蒸汽機作業區) | |||||||
141 | 晴峰鐵路(翠峰湖周遭山區) | |||||||
142 | 埤仔鐵路(望洋山區,北坡山腳屬二號蒸汽機作業區) | |||||||
143 | 南澳北溪流域(二號蒸汽機作業區山下)(外包) | |||||||
144 | 南澳北溪流域(二號蒸汽機作業區山下)(外包) | |||||||
145 | 南澳北溪流域(二號蒸汽機作業區山下)(外包) | |||||||
146 | 和平溪流域北邊山區 | |||||||
147 | 和平溪流域北邊山區 | |||||||
148 | 埤仔鐵路(望洋山南坡山區) | |||||||
149 | 和平溪流域北邊山區 | |||||||
150 | 晴峰鐵路(路尾山區) | |||||||
151 | 晴峰鐵路(路尾中興崗山區) | |||||||
152 | 和平溪流域北邊山區 | |||||||
民國47~63年大元山林場各林班精確砍伐面積和材積(立方公尺)數據, 尚待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公開資料。 | ||||||||
資料來源:周楨,〈台灣之太平山林場〉,《台灣銀行季刊》,第九卷 第二期。 詳細資料請至羅東林區管理處查詢 |
民國36~46年的總材積已達544,612立方公尺,平均每年已接近55,000立方公尺。民國36~39年完全人力集材,年產材積不多,民國40年才有五號蒸汽集材機,民國41年九號蒸汽集材機加入,七號蒸汽集材機約在民國42~43年遷入,二號蒸汽集材機最晚約民國45年,因此可以確認民國46年之後完全機械化,民國47~57年是大元山林場最鼎盛時期,童年親眼目睹每天約有300~500公噸的原木源源不絕從山區運往平地羅東,每年可達80,000立方公尺,11年約達880,000立方公尺。民國51年之後,伐木工具改為以汽油添充的機械鏈鋸,砍伐的材積應更為可觀。
民國58~62年因集材工作地點在遙遠的山區,每日上工需費時2~3小時,雖然天未亮就摸黑趕往深山工作地點,集材時間大幅縮減是不爭事實,況且林相已經不似往年粗壯茂密,每年銳減為30,000立方公尺,五年約150,000立方公尺。
民國63年整個蘭陽林區管理處總產量只剩4萬5千立方公尺。其中,太平山僅1萬5千立方公尺,大元山2萬立方公尺,和平工作站則以單價計算產量約1萬立方公尺。
大元山林場於民國63年裁撤時,產量比太平山林場還多5千立方公尺,太平山林場產量只是大元山林場75%。
概約估計大元山林場材積產值:已有數據呈現,民國36~46年的總材積544,612立方公尺,民國47~57年的11年約達880,000立方公尺,民國58~62年的總材積150,000立方公尺,再加上民國63年20,000立方公尺,總計大元山林場自民國36年啟斧開工至63年裁撤總計材積約1,594,612立方公尺,已接近一百六十萬立方公尺。
如此龐大數目,怎能否定大元山林場當時對台灣經濟的貢獻,忍心將其除名,台灣林業史上全不記載,四十年從未出現在公開政府機構官方文獻及文史介紹裡。
除非其中有無法道出的秘辛,只能設法隱瞞。
說明: 依據周楨,〈台灣之太平山林場〉,民國46年 《台灣銀行季刊》,第九卷 第二期。第126~127頁內容提及蓄積針葉樹約有50餘萬立方公尺。據已調查材積如次表: 本網站採信前農林處林務科調查材積之內容,主因是:生產材積是作業地檢尺依據實際情形做出計算,呈報工作站及林場,並詳細核實無誤,伐木工、集材工、運材工、甚或行政人員及主管皆依據該調查材積之數據核發薪資。工作站及林場每年度再詳細核實無誤後,將統計內容呈報前農林處林務科(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林務局)。 何以後來的林管局會再次實地調查材積,原因不詳。本網站無法採信該數據之主因為:有些林班(如130林班)經10多年歲月已經雜草、雜樹叢生,甚至長得比人高,之後再前往實地調查,如何計算開發面積?如何尋覓遺留的根株?如何計算樹高?如何計算樹圍?如何研判計算樹身藕朽、空洞、腐壞情形?倘若林管處會實地調查材積屬實,將調查內容送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林務局核示,若追究責任,必然涉及重大瀆職,株連甚廣,會有多少行政主管會因此受到處分,林工溢領的薪資也須繳回,將會造成極度貧苦的慘狀越發悽涼,10多年辛勞換得無端累積欠債,無異雪上加霜,有些或許被逼走上懸樑絕路,所牽涉範圍無法想像,該項毫無根據及意義的實地調查材積是何動機用意,疑竇叢生,讓人費解。 此類謎團在大元山林業發展史不時浮現。 |
貳、循林清池著《太平山開發史》推估材積:
林清池先生在《太平山開發史》指出:機關車平常拖運材聯車通常5~7台為一列車,每台車的材積約達25至30立方公尺。(附註:林清池先生曾先後擔任大元山林場和新太平山林場兩處工作站主任,所言極具權威可信。)
但網站版主童年常見拖拉超過10台。
每月材積產量:25立方公尺(取每臺車最小值)X7臺車(運材聯車平均值)X8趟(平日機關車上下午各拖運2次,每一山地鐵路有2部機關車負責拖運業務)X25天(扣除颱風路毀無法運材)=35,000立方公尺
每年材積產量:35,000立方公尺X12=420,000立方公尺
民國47~57年大元山林場材積總產量:420,000立方公尺X11年=4,620,000立方公尺
民國58~62年因集材工作地點在遙遠的山區,每日上工需費時2~3小時,雖然天未亮就摸黑前往深山工作地點,集材時間大幅縮減是不爭事實,況且林相已經不似往年粗壯茂密,每年銳減為30,000立方公尺,五年約150,000立方公尺。
再加上民國63年20,000立方公尺。
以及民國36~46年的總材積544,612立方公尺。
4,620,000立方公尺+150,000立方公尺+20,000立方公尺+544,612立方公尺,大元山林場的總產值為5,334,612立方公尺‧如此估算數字更為驚人,大元山林場總產量超過五百萬立方公尺。
籲請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公開相關材積數據資料,如此才能估算精確。
參、民國58~62年的材積狀況
大元山林場民國58~62年的材積狀況,網站版主統計列表如下:
1969~1974年(民國58~63年)大元山事業區直營伐木數量統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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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班 | 位置 | 面積(公頃) | 蘭陽林區管理處調查材積(立方公尺) | |||
針葉一級木(扁柏、紅檜) | 針葉二級木(鐵杉) | 闊葉樹 | 共計 | |||
141 | 晴峰鐵路(翠峰湖周遭山區) | 13.51 | 2,590.00 | 15.00 | 2,605.00 | |
148 | 埤仔鐵路(望洋山南坡山區) | 83.26 | 24,635.56 | 460.00 | 25,095.56 | |
149 | 和平溪流域北邊山區 | 25.74 | 4,110.00 | 398.00 | 4,508.00 | |
150 | 晴峰鐵路(路尾山區) | 44.34 | 9,958.13 | 68.00 | 10,026.13 | |
151 | 晴峰鐵路(路尾中興崗山區) | 90.71 | 22,565.94 | 627.36 | 1,229.60 | 24,422.90 |
152 | 和平溪流域北邊山區 | 39,26 | 19,023.00 | 206.00 | 19,229.00 | |
共計 | 民國58~62年 | 296.82 | 82,882.63 | 627.36 | 2,376.60 | 85,886.59 |
民國63年 | 20,000.00 | |||||
總計 | 民國58~63年 | 105,886.59 | ||||
詳細資料請至羅東林區管理處查詢 |
肆、大元山林場裁撤,尚未除名前的情況:
大元山林場民國62年林木砍伐殆盡,加以大元山運材鐵路晴峰線與太平山運材鐵路三星線於「中興崗」接軌,註定大元山林業結束,民國63年六月底工作站裁撤,員工分別調至太平山工作站及和平工作站。
民國63年大元山林場裁撤,民國68年林務局及蘭陽林區管理處更將原本屬於大元山林場的翠峰湖劃歸新太平山林場,成立太平山森林遊樂區,大元山林場遭致被遺忘超過40多年。
大元山林業結束後以處理「殘材」的名目進行的投標案,包括:林木開發及闢建平元林道工程。
但「殘材」的名稱過於籠統,沒有界定清楚,讓廠商認為只要大元山林場開採剩餘的林木都可以進行砍伐,造成大元山林場厄運難逃,成為臺灣林業砍伐破壞最徹底的林區,近千公頃的原始森林、計畫保留的神木都無法逃過砍伐的浩劫、連挺立的白枯木、砍伐後殘留的樹根(根株)、傾倒在地的枯倒木都無一能倖免,只能以「滿目瘡痍」來形容,造成今日大元山永遠無法磨平的傷痕與遺憾。
現存航照圖顯示,當時以「殘材」的名目遭到蹂躪的大片林木,除大元山林場外,太平山三星線山區也難逃毒手。
伍、大元山林場除名後,大元山區長期伐木計畫。
大元山林場以處理「殘材」的名目遭到浩劫式蹂躪,針葉一級木(扁柏、紅檜)、針葉二級木(鐵杉、亞杉)被砍伐精光,慘遭除名後,大片林木仍然無法逃過劫數,蘭陽林區管理處甚至擬定二項伐木計畫將所有林班最後僅剩的柳杉、扁柏、紅檜、肖楠、琉球松、二葉松、巒大杉、楓香、木荷、楠木、椎木、櫧木、什木等所有稍具價值的全被列為砍伐對象,不惜將整個山區整片山林徹底耗盡,令人扼腕。
其中「什木」,意指除以上所列諸樹種之外,只要適合開發的其他樹種均可以砍伐的目標,山毛櫸被列入「什木」之中。
山毛櫸步道所在位置的重劃後45林班,在72~91年度大元山工作站長期伐木計畫於民國84、85、86、87、88、89年列入開發砍伐範圍,72~101年度大元山工作站長期伐木計畫於民國97年列入開發砍伐範圍。
翠峰湖所在位置的新重劃後44林班,在72~101年度大元山工作站長期伐木計畫於民國92、95、96、101年列入開發砍伐範圍。
民國78年7月林務局由事業機構及事業預算改制為公務機構及公務預算,正式宣佈禁伐全台天然檜木林,至此台灣林業正式結束長達76年之久的伐木養人政策。
這項禁伐政策使得台灣面積最大的冰河時期孑遺樹林─山毛櫸得以奇蹟僥倖保留。
大元山群山何時停止伐木?古魯林道和平元林道何時封閉?有待羅東林區管理處出示文件!
陸、總結:
若以每年平均材積計算,日據時期的阿里山、八仙山、太平山等三處林場,以後的新太平山林場、花蓮的嵐山、林田山、木瓜山等處林場,甚至民國60年以後以闢建林道開發的丹大、六龜......諸多林場,都無法與大元山林場相比,都得瞠乎其後,大元山林場對當年台灣經濟的貢獻是無法抹滅的事實,怎能否定大元山林場的歷史地位,痛下狠心將其除名,台灣林業史上全不記載,超過四十年從未出現在公開政府機構官方文獻及文史介紹裡。
此等行政措施大違常理,讓人費盡心思不得其解,莫非當年有諸多無法道出的原因,只能設法隱瞞。
祈願大元山林場早日恢復歷史名份,將翠峰湖、台灣山毛櫸步道回歸大元山林場懷抱。